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4.记事三:
此后,其中一位天使说:“请跟我到人们喊‘哦,多么智慧啊’的地方,你将看到怪物人;他们虽然有人的脸和身体,却不是人。”我问:“那么,他们是动物吗?”他回答说:“不是,他们不是真正的动物,而是兽人,因为他们完全看不出真理是不是真理,但却能使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都看似真理。我们称他们为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我们循声来到这个地方。看哪,有一组人被一群人围着,在这群人中,一些人出身贵族。当贵族们听到这组人在证明或提供论据,以支持贵族们所说的一切,并以如此明显的一致意见支持它们时,他们转向彼此,喊道:“哦,多么智慧啊!”
但天使对我说:“我们不要接近他们,而是从这组人中叫出一个人来。”于是我们叫了一个人,和他一起退到一边。我们谈论了各种话题,他逐一确认了它们,或提供了支持所有细节的论据,直到我们所说的似乎都是绝对正确或完全真实的。然后,我们问他是否可以证明与此相反的观点,他说,他可以,并且同样容易。他公开地、发自内心地说:“什么是真理?除了人使之成为真实的东西外,在事物本质中还有什么东西是真的?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使它成为真的。”我说:“那让这一点成为真的:信仰是教会的一切。”他如此巧妙、娴熟地做到了这一点,就连博学的旁观者都钦佩鼓掌。然后,我让他使这一点成为真的:仁爱是教会的一切;他也照做了。接着我又让他使这一点成为真的:仁爱不是教会的一部分,或与教会无关。他把问题的两面都打扮和装饰得如此赏心悦目,或说以看似很好的材料来充实和装饰他的论点,以至于旁观者彼此相视,说:“这难道不是一个智者吗?”然后我说:“难道你不知道仁爱就是生活良善,信仰就是信得正确吗?生活良善的人不也信得正确吗?因此,信仰不是属于仁爱,仁爱不是属于信仰吗?难道你没有看到这是真理吗?”他回答说:“我会使它成为真的,然后看看。”他这样做了,说:“现在我看到了。”但很快,他又使反面成为真的,然后说:“我看到这也是真的。”对此,我们笑着说:“它们不是对立面吗?两个对立面怎么可能都是真的?”他对此很生气,说:“你错了;两者都是真的,因为除了人使之成为真实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是真的。”
有一个站在他旁边的人在世上曾是最高级别的大使。他对此感到震惊,说:“我承认像这样的事发生在世上,但你仍然疯了。如果可以的话,让这一点成为真的:光即黑暗,黑暗即光。”他回答说:“我很容易做到!什么是光和黑暗,不就是眼睛的状态吗?当眼睛从阳光中移开时,当一个人目不转睛地直视太阳时,光不就变成阴影了吗?谁不知道这时眼睛的状态发生了变化,因此光看似阴影了?反之亦然:当眼睛回到之前的状态时,这阴影就看似光了。猫头鹰不就把夜晚的黑暗看作白天的光,把白天的光看作夜晚的黑暗吗?它甚至把太阳本身看作一个又黑又暗的球体。如果一个人有一双像猫头鹰一样的眼睛,他会称什么为光、什么为黑暗呢?那么,光不就是眼睛的一种状态吗?如果光只是眼睛的一种状态,那么光不就是黑暗,黑暗不就是光吗?因此,这两点都是真的,第一点是真的,第二点也是真的。”
但由于这种确认或论证令一些人感到困惑,实际上对他们是有说服力的,所以我说:“我注意到,这个确认者或论据的提供者不知道既有一种真光,也有一种假光(或昏昧的光,欺骗性的光),这两种光似乎都是光;然而,假光实际上不是光,相对于真光来说,就是黑暗。猫头鹰处于假光中;因为它的眼里有追逐和吞吃鸟儿的欲望。这光使它的眼睛在夜里看得见,就像猫一样,猫的眼睛在谷仓或地下室里像蜡烛一样发光。这是一种假光,在它们眼里被追逐和吞吃老鼠的欲望点燃,产生了这种效果。因此,很明显,阳光是真光,贪欲的光是假光。”
大使随后又让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证明这一点是真的:乌鸦是白的,不是黑的。他回答说:“我也会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他继续说:“拿一根针或一把剃刀,切开乌鸦的羽管和羽毛,或拔掉它们,看看乌鸦的皮肤,它不是白的吗?它周围的黑色只是一个阴影,我们绝不能由此判定乌鸦的颜色。咨询一下光学专家,他们会告诉你,黑色只是一种阴影。再者,将一块黑石或黑玻璃研磨成细粉,你会看到粉末是白的。”但大使说:“乌鸦看起来不就是黑的吗?”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回答说:“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你会从表象来考虑问题吗?你的确可以说,根据表象,乌鸦是黑的,但你不能这样想。例如,你可以根据表象说,太阳升起和落下;但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你不能这样想,因为太阳是静止不动的,是地球在移动。乌鸦也是如此;表象只是表象。不管你怎么说,乌鸦完全是白的;事实上,乌鸦变老时,甚至会变白,如我亲眼所看到的。”旁观者现在看着我。因此,我说:“的确,乌鸦的羽管和羽毛里面是白色的;它的皮肤也是白色的;但不仅乌鸦是这样,而且宇宙中的所有鸟类都是这样。然而,每个人都是通过表面的颜色来区分鸟类的;否则,我们可能会说,每只鸟都是白色的,这是荒谬和毫无意义的。”
然后大使向他提出了一个问题:“你能证明你疯了吗?”对此,他回答说:“我可以,但我不想这么做。谁没有疯?”最后,他们请他真心诚意地说,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相信除了人使之为真实的东西外,再没有什么东西是真的了;他回答说:“我发誓,我相信。”后来,这个普遍的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被送到天使们那里,他们检查了他的真实性质。经过检查,他们说,他没有一丁点理解力,因为在他里面,理性层之上的一切都关闭了,只有理性层之下的东西是敞开的。属灵之光在理性层之上,属世之光在理性层之下;属世之光在人里面具有这种性质:他可以通过这光随心所欲地确认任何东西。然而,如果属灵之光不流入属世之光,那么人就不会看到任何真理是不是真理,因而也不会看到任何虚假是不是虚假;因为这种辨别力只来自属世之光中的属灵之光,而属灵之光来自天堂的神,也就是主。因此,这个普遍的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既不是人,也不是野兽,而是一个兽人。
我问天使这些人的命运,他们能否与活人在一起,因为人从天堂之光中拥有生命和理解力。他们说,当独自一人时,这些人根本不会思考,因而也不会说话,而是像哑巴机器人一样站着,仿佛熟睡了,或完全失去意识;但他们的耳朵一听到任何声音,他们就会醒来。他们补充说,那些从至内在邪恶的人就会变得像他们一样;属灵之光无法从上面流入他们;他们只从世上带来某种属灵事物,让他们有能力提出支持性的论据,或说他们从中获得确认的能力。”
当他们说这些话时,我听到一个有声音从检查他的天使那里传来说:“根据你所听到的,得出一个普遍结论。”因此,我得出以下结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任何东西,不是理解力或聪明的标志;但能看到真理就是真理,虚假就是虚假,并确认它,是理解力或聪明的标志。此后,我看向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与围着他们喊“哦,多么智慧啊”的人群所在的集会;看哪,一片乌云笼罩着他们,云中有猫头鹰和蝙蝠在飞翔。我被告知:“在云中飞来飞去的猫头鹰和蝙蝠都是对应,因而是他们思维的表象;因为在灵界,对虚假的确认到了它们看似真理的程度,就以夜鸟的形式来表现,夜鸟的眼睛里闪烁着虚假或昏昧的光,它们通过这光在黑暗中就像在光中一样看到物体。那些确认虚假,直到它们看似真理,后来相信它们是真理的人就拥有这种虚假的属灵之光。所有这些人都有一种向后或较低的视觉,没有向前或较高的视觉;也就是说,他们从结果来看问题,而不是从原因来看问题。”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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