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记事四:
有一次,黎明时分,我从睡梦中醒来,看到各种形状的幽灵在我眼前漂浮。后来天亮了,我看到了不同形式的假光。有的像写满字的纸,一次又一次地折叠,最终看似流星坠入空中消失了。有的像打开的书,其中一些书像小月亮一样闪闪发光,一些书像蜡烛一样燃烧。在这些书当中,有些书飘到很高的地方,在那里毁灭了,而有些书则掉到地上,在那里化为尘土。根据这些表象,我猜想,站在这些流星下面的,是那些争论想象问题的人,而他们认为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在灵界,这类现象出现在大气中,是由站在下面的人推理引起的。很快,我灵的视觉被打开了,我看到许多灵人头戴月桂花环、身穿花袍;这表明他们是那些在自然界曾以学问而闻名的灵人。我因在灵里,于是走近并加入集会。然后,我听见他们正在苦苦而激烈地争论先天观念,也就是说,这样的观念是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像动物一样。那些持否定态度的人和那些持肯定态度的人分道扬镳,最后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阵营,就像两支即将兵刃相见的军队;但他们没有剑,所以就用犀利的言辞作战。
突然,一个天使灵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话,说:“我从不远处听到你们在热烈争论先天观念,争论这样的观念是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像动物一样。但我告诉你们,人类没有任何先天观念,而动物根本就没有观念。因此,你们在争论一个子虚乌有的话题,或如俗话说的,争论山羊毛或时代的胡子(译注:或新生代的胡子、刮净胡子时代的胡子,形容不存在的东西)。”听到这些话,他们都勃然大怒,喊着说:“把他赶出去;他说的话违背常识。”但当他们试图把他赶出去时,他们看到他被天堂之光包围,他们无法突破这光,因为他是一个天使灵。因此,他们后退了一步,与他保持了很短的距离。当这光被收回时,这位天使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勃然大怒呢?请先听我说,考虑一下我所提出的理由,然后从中得出你们自己的结论。我预见你们中间那些具有良好判断力的人会赞成,并会平息你们头脑里出现的风暴。”对此,他们虽语气愤慨,但仍回答说:“好吧,继续说,我们会听的。”
于是这位天使开始说:“你们相信动物有先天观念;你们是从以下事实推断出这一点的:它们的行为似乎是从思维发出的;然而,它们根本没有任何思维,而观念只论及思维,或说如果它们没有思维,就不能说它们有观念。此外,思维的特征是,为了明确的原因或出于某种原因而以某种方式行事。因此,请考虑一下,以最完美的艺术织网的蜘蛛,是否会以它的小脑袋想:‘我要按顺序拉丝,并用十字线把它们连接起来,以免我的网被猛烈的气流或连续的阵风吹破。在形成网中心的线的末端,我要为自己预备一个座位,从那里观察所发生的一切;无论有什么东西撞到我的网上,我在那里都能感觉得到,并立刻跑过去;因此,如果一只苍蝇飞进来,它必被缠住,我会迅速扑向它,把它紧紧捆住,它将成为我的食物。’又或者,一只蜜蜂会以它的小脑袋想:‘我要飞到户外;我知道哪里有开花的田野;我要在那里从花朵中采集蜂蜡、吸吮花蜜。我会用蜂蜡建造有序排列、彼此挨着的一排小蜂室,这样我和我的同伴就可以像沿着街道一样轻松进出了。然后,我会在蜂室中储存足够过冬的大量蜂蜜,这样我们就不会灭亡?’更不用说其它奇妙的事了,它们在这些事上不仅模仿人类的政治和经济谨慎,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人类(参看TCR 12节)。
“此外,难道大黄蜂会以它的小脑袋想:‘我和我的同伴会用薄薄的纸状物质为自己建造一个小房子,我们会在里面把它的墙建得像一座迷宫。在最深处,我们会预备一种聚会的场所,它应该有一条进出的道路,并设计得如此巧妙,以至于除了属于我们家族的外,没有任何生物可以找到通向我们聚集的最深处的道路?’再者,难道蚕还是一只幼虫时,就会以它的小脑袋想:‘现在是时候预备吐丝了;吐完丝,我就可以飞出去,飞到空中,一个我以前从未到达的地方;我要与我的同伴玩耍,并为自己提供后代?’或当其它幼虫沿着墙壁爬行,变成若虫、蛹、成虫,最后变成蝴蝶时,它们也会这样想?难道一只苍蝇会想到在这个地方,而不是在那个地方与另一只苍蝇见面吗?
“大型动物和这些小生物都是一样的;如鸟类和各种有羽毛的生物,它们知道何时配对,何时筑巢、产卵、坐在上面孵化幼雏、为它们提供食物、照料它们,直到它们能够飞翔,然后把它们赶出鸟巢,就好像它们不是自己的后代一样;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无数例子。地上的野兽、蛇和鱼也是如此。从刚才所说的话中,你们谁看不到这些生物的自发行为不是从任何思维中流出的?而观念只在有思维的地方才开始起作用,或说我们只有在思维的背景下才能谈论观念。动物拥有观念的错误只源于一种说服,即:它们和人类一样思考,言语是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唯一区别。”
此后,这位天使灵环顾四周;当他看到他们还在犹豫是否相信动物有没有思维时,他继续讲述,说:“我感觉你们仍受困于基于表象的观念,即动物拥有思维,因为它们的行为与人类的行为相似。因此,我将向你们解释动物行为的源头。一切野兽、鸟、鱼、爬行动物和昆虫都有自己的属世、感官和肉体之爱,这爱的住所就在其头部和那里的脑中。灵界通过它们的脑直接流入它们的身体感官,并通过这些感官决定它们的行为。这就是为何它们的身体感官远比人类的身体感官敏锐得多。来自灵界的这种流注被称为本能;它之所以被称为本能,是因为它是在没有思维中介的情况下存在的,或说是在没有思维帮助的情况下产生的。还有一些本能的附属物是由习惯产生的。动物所拥有的爱只是一种对营养和繁殖的爱;行动的决定通过这爱来自灵界;它们没有对知识、聪明或智慧的爱,而人类的爱是通过知识、聪明或智慧逐渐发展的,或说它们是发展人类更高层次的爱的手段。
“人没有任何先天观念,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人没有先天思维;而没有思维,就没有观念,因为思维和观念互相属于彼此,或说是齐头并进的。这个结论从新生儿可以推断出来,因为婴儿除了吃奶和呼吸外,什么都做不了。它们能吃奶不是由于任何先天的东西,而是由于在母亲子宫里不断吸吮。它们能呼吸,是因为它们是活着的,而呼吸是生命的普遍性。它们的肉体感官处于极度的黑暗;它们通过(遇到外部)物体一点一点地从这种黑暗中爬出来。同样,它们的运动能力是通过习惯性运动来发展的。当他们逐渐学会说话并发音时,起初没有任何观念,有一种模糊的想象元素或可视化形式逐渐出现。随着这声音变得更加清晰,一种模糊的想象元素或形式生出来了,一种模糊的思维元素或形式由此也生出来了。随着这种状态逐渐形成和发展,观念也产生和发展了;如前所述,这些观念和思维构成一体。思维是通过教导从没有思维中发展或产生的。因此,人们是有观念的,但这些观念不是先天的,而是形成的;他们的言行是从这些观念中流出的。”除了获得知识、理解或聪明和智慧的能力,以及爱的倾向,不仅爱这些东西,还爱邻舍和神的倾向外,人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是先天的,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的一篇叙述(TCR 48节)和后面的一篇叙述(TCR 692节)。此后,我环顾四周,看见莱布尼茨和沃尔夫就在附近;他们都对这位天使灵提出的论点非常感兴趣。然后,莱布尼茨走近并表示赞同;而沃尔夫既否定又肯定地离开了,因为他没有莱布尼茨那样强大的内在判断力。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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