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在属灵意义上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诠释启示录 #830

830.启13:15

830.启13: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既能说话,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与圣言结合而有某种属灵生命在其中(831节);“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因此,一种一致从天上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832节);“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示对那些不相信既定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的人来说,永死的威胁(8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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