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诠释启示录 #830

830.启13:15

830.启13: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既能说话,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与圣言结合而有某种属灵生命在其中(831节);“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因此,一种一致从天上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832节);“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示对那些不相信既定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的人来说,永死的威胁(8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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