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就属灵之义而

318.就属灵之义而言,“偷盗”表示剥夺他人从其信仰所获得的真理;这是虚假和异端邪说造成的影响。牧师若履行牧职只是为了名或利,并且教导他们通过圣言看到或能看到不真实的那类事,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拿走了人们得救的工具,即信之真理。在圣言经文中,这类人被称为盗贼,如: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10)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它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何西阿书7:1)

诠释启示录 #829

829.“受剑击伤还

829.“受剑击伤还活着”表示那些与他们为了确认而从圣言的属世意义中所取的事物结合的属世事物的性质或品质。这从前面这一章的第三节经文提到的那些事物清楚可知,那里有这些话:“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前文(AE 785—786节)。“剑”表示虚假与真理的争战,以及虚假对真理的摧毁(也可参看AE 131, 3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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