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诠释启示录 #500

500.启8:6.“

500.启8:6.“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表示变化按其次序由从天堂而降的流注产生。这从“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和“吹号”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是指更内层、紧密地与主结合的天堂(对此,参看AE 488节);“吹号”是指流注,以及由此而来的状态变化和分离(对此,也可参看AE 489节)。由于接下来的内容按次序论述了由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所产生的状态变化,所以这一点由“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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