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416.主的国是要在最高层级上被爱的邻舍,因为主的国是指全世界的教会,被称为圣徒的团契;它也是指天堂。因此,爱主国的人,爱全世界所有承认主,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他也爱天堂里的所有人。那些爱主国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因而比其他人更处于对神的爱,因为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是主的身体,教会成员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因此,对主国的爱就是在其完全中的对邻舍的爱;因为那些爱主国的人不仅爱主胜过一切,还爱邻如己。对主的爱是一种普遍的爱,因而渗透到属灵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也渗透到属世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这是因为对主的爱住在人里面的最高事物中,最高事物流入较低事物,并给它们带来生命,就像意愿流入整个意图,并由此流入行为,理解力流入整个思维,并由此流入言语一样。因此,主说:
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这一切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就是主的国,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所有人民、民族和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时代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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