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586.人只能逐渐重生,这一点可通过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来说明。一棵树不能在一天之内完全成熟,而是先从种子开始生长,然后从根生长,后来从形成茎或变成树干的嫩芽生长,再由此开枝散叶,最后开花和结果。小麦或大麦也不能在一天之内成熟、收割;房子不是一天建成的,人不是一天就长足身量,更不用说获得智慧了;教会也不是一天建立和完善的;除非从一个起点开始,否则就不可能有朝向目的的任何发展。那些对重生持有不同概念的人对仁爱和信仰一无所知,也完全不知道它们每一个都照着人与主的合作而增长。由此清楚可知,实现重生的方式类似于人受孕、在子宫里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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