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598.人经过试探后,就其内在人而言,他在天堂,就其外在人而言,他仍在世界上。因此,通过试探,在人里面就实现了天堂和世界的结合;然后,住在他里面的主按照秩序从天堂来统治他的世界。如果人仍是属世的,相反的情况就会发生;因为那时,他渴望从世界来统治天堂。凡处于来自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之人都会变成这个样子,或说具有这种性质。若从内层被检查,这样的人只相信自己,不相信任何神;死后,谁能对其他人行使统治权,或说在权力上胜过其他人,他就视谁为神。这种疯狂在地狱里盛行,甚至发展到这种程度:有些人称自己为圣父神,有些人称自己为圣子神,有些人称自己为圣灵神;在犹太人当中,有些人则称自己为弥赛亚。这清楚表明,如果属世人没有重生,人死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因此,如果主没有建立一个教导真正真理的新教会,他在幻想中会变成什么样。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在时代的完结(即当今教会的末了)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不会有;若不缩短那些日子,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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