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217.(1)构成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宝石(启示录21:17-21)是指圣言字义的真理。前面提到(TCR 209节),宝石存在于灵界中,就像存在于自然界中一样,它们的属灵起源是圣言字义的真理。这一点看似难以置信,但却是真的。这就是为何圣言经常提到宝石,又为何它们在灵义上是指真理。由此可推知,经上所说建造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宝石”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因为“新耶路撒冷”是指在来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因此,它的“城墙”和城墙的“根基”只能是指圣言的外在,即字义;因为字义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是教会的源头,或说教义从字义中存在,教会通过教义从字义中存在;而圣言的外在就像围绕并保护一座城的城墙及其根基。关于新耶路撒冷及其根基,我们在启示录中读到:
天使量了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墙有十二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水苍玉,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髓,第十一是风信子石,第十二是紫晶。(启示录21:14, 17-20)
这城墙有十二根基,并且这十二根基由同样多种宝石形成,是因为数字“十二”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一切,因而在此表示教义的一切。不过,我们的《揭秘启示录》一书详细解释,并通过圣言先知书的相应经文证实了这段经文,以及本章中的前后经文,可参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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