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216.由于圣言在其至内在的深处,或其核心的至内在部分,因其属天意义而像燃烧的柔和火焰,在其中间的深处,或其核心的中间部分,因其属灵意义而像光照的光,所以圣言在其最外层,或其核心的最外层,因其属世意义而像接受火焰和光的透明物体;这火焰使它像紫色一样火红,这光使它像雪一样白。因此,它比较像红宝石和钻石,因属天火焰而像红宝石,因属灵之光而像钻石。由于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所以下面这些事物就是指字义上的圣言:
(1)构成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宝石。
(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
(3)经上所说推罗王佩戴的伊甸园里的宝石。
(4)会幕的帷幔、幔子和柱子。
(5)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
(6)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
(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
(8)圣言拥有无法形容的能力。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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