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第2节 圣言里面有至今未知的灵义或属灵意义
193.有谁会不承认并同意这个说法:圣言因是神性,所以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核心?然而,直到现在,有谁知道这属灵的核心是什么,它在圣言中隐藏在哪里?我将在本章末尾(TCR 280节)的一个记事中说明,属灵的核心是什么;现在我将解释它在圣言中隐藏在哪里。圣言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核心,因为它从主耶和华那里降下来,并穿过了天使天堂;在它下降的过程中,本身无法形容和不可感知的神性本身变得适合天使们的感知,最后适合人类的感知。因此,圣言拥有属灵意义或灵义,这层意义存在于属世意义里面,就像灵魂存在于人里面,理解力的思维存在于话语里面,意愿的情感存在于行为里面一样。如果可以把它与自然界中出现在眼前的事物进行对比,那么属灵意义包含在属世意义里面,就像整个大脑包含在它的脑膜或膜里面,或树枝包含在内外树皮里面,或小鸡发育所需的一切包含在蛋壳里面等等一样。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人猜测到,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这样的属灵意义,或说圣言的属灵意义与属世意义之间存在这种关系。因此,理解力有必要清楚知道这个奥秘,因为这个奥秘本身比我迄今为止所揭示的一切奥秘都要卓越,或说具有根本的优先地位;当按以下顺序来解释这个奥秘时,它就会变得很清楚:
(1)什么是属灵意义或灵义。
(2)这层意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
(3)正是由于这层意义,圣言才是神启的,在每一个字上都是神圣的。
(4)迄今为止,这层意义一直是未知的。
(5)从今以后,它只赐给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正真理的人。
(6)由圣言的灵义产生的关于圣言的奇妙事物或效果。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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