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148.这种人的内在与外在好比包着糖衣的毒药;或先知的弟子采摘并放在汤里的野瓜,吃的时候,都喊叫说:“锅中有致死的毒物”(列王记下4:38-41)。它们还好比从地中上来的兽,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后来,这兽被称为“假先知”。这种人又好比强盗,住在城里时行为道德,言谈理性,而一回到森林,就成了野兽。或他们好比海盗,在岸上像个人,到了海上就成了鳄鱼。这些人在岸上或住在城里时,就像披着羊皮的黑豹,或穿着人的衣裳、戴着人面具的猴子那样四处走动。
他们也好比涂脂抹粉的妓女,身穿花边白丝裙,但一回到家,就在嫖客面前脱光衣服,把病传给他们。我从灵界多年的经历得知,那些发自内心否认圣言的圣洁和主的神性之人就是这副模样;因为在灵界,所有人一开始都被保持在他们的外在,但之后他们会被引入内在,到那时,喜剧就变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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