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0.记事四:
有一次,我从远处看到一排排树木之间散步的小路,成群结队的年轻人聚集在那里,每一组都在谈论与智慧有关的话题。这是在灵界。我朝他们的方向走去,当离得足够近时,我注意到有一个人被其他所有人都尊为领袖或最重要的人,因为他智慧超群。一看到我,他说:“当我看到你走近时,我很惊讶,因为你时隐时现,时而出现,时而突然消失不见;你所处的生命状态肯定和我们的不一样。” 对此,我笑着回答说:“我不是一个戏剧演员,也不是威耳廷努斯(译注:罗马神话中掌管四季变化、庭园与果树的神祇);但我交替地时而出现在你们的光中,时而出现在你们的阴影中;因此,我在这里既是外人,也是本地人。”对此,这位智者看着我说:“你的话既奇怪又奇妙;请告诉我你是谁。”我回答说:“我在你们曾经所在并来自的世界,这个世界被称为自然界;我也在你们现在所在的世界,这个世界被称为灵界。因此,我既处于一种属世状态,同时也处于一种属灵状态。我与地上的人在一起,就处于一种属世状态,与你们在一起,就处于一种属灵状态。当我处于一种属世状态时,你看不见我;但当我处于一种属灵状态时,你就会看见我。我的这种情况是来自主的一种恩赐。作为一个被光照的人,你知道,自然界的人看不到灵界的人,反之亦然。因此,当我让我的灵进入身体时,你看不见我;但当我把它从身体里放出来时,你就会看见我。这是由于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
当他听到“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这句话时,他说:“区别是什么呢?不就像更纯粹之物与更不纯粹之物的区别吗?因此,属灵之物不就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吗?”我回答说:“不是这种区别。属世之物永远不能通过任何提纯而如此接近属灵之物,以至于成为属灵之物。这种区别就像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的区别,它们之间没有有限的比率关系。因为在先之物在在后之物中,就像原因在它的结果中;在后之物来自在先之物,就像结果来自它的原因。因此,这一个不为那一个所见。”对此,智者说:“关于这种区别,我至今百思不得其解。但愿我能感知到它。”我回答说:“你不仅会感知到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还会看到它。”然后,我继续说:“当你与同伴在一起时,你处于一种属灵状态,但当你与我在一起时,你处于一种属世状态。你以属灵的语言与他们交谈,这种属灵的语言是每个灵人和天使共有的;但你以我的母语与我交谈;因为每个灵人和天使当与人交谈时,都使用这个人自己的语言;因此,与法国人说话用法语,与英国人说话用英语,与希腊人说话用希腊语,与阿拉伯人说话用阿拉伯语,等等。
“因此,你若想知道在语言方面,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可以这样做:去找你的同伴说点什么;记住这些话,然后回来重复给我听。”他照做了,回来时嘴里念叨着几句话,并说了出来;它们完全是奇怪和陌生的话,就是在自然界的任何语言中都找不到的那种话。从多次重复的这个实验中很清楚地看出,在灵界,所有人都在说一种属灵语言,这种语言与任何属世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自动使用这种语言。有一次,我还发现,属灵语言的声音与属世语言的声音大不相同,以至于属灵的声音即便响亮,属世人也听不见;属世的声音即便响亮,属灵人也听不见。”
后来,我让他和一些旁观者退回到他们的同伴中间,在一张纸上写下一句话,然后带回来读给我听。他们照做了,回来时手里拿着那张纸;但当他们开始读时,他们却无法做到,因为这文字只由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某些字母组成,上面有一些小曲线,每条曲线都是指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东西,或具有某种含义。由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具有某种特定含义,所以很明显,为何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当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回去、写东西、回来读他们所写的东西时,他们发现,他们的写作涉及并包含属世写作决无法表达的无数事物;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属灵人的思维对属世人来说,是无法理解和不可言喻的,无法以其它任何写作或语言来表达。
于是,由于旁观者不想亲眼看到属灵思维如何远远超越属世思维,以至于相对来说,是无法形容的,所以我对他们说:“试试这个实验。回到你们的属灵社群,思想某个主题,然后记住它,回来向我表达它。”他们就回去,想了一个主题,记住它,然后回来了;但当他们试图把它表达出来时,他们却做不到;他们找不到足以表达任何纯属灵思维观念的属世思维观念,因而找不到话语来表达它,因为思维观念变成了说话时的话语。多次重复了这个实验之后,他们确信,属灵观念是超自然的,无法表达,难以形容,是属世人无法理解的。由于这些观念如此卓越,他们说,相对于属世观念,属灵观念或思维是观念中的观念,思维中的思维,所以它们表达了品质中的品质,情感中的情感;因此,属灵思维是属世思维的开始和起源;由此明显可知,属灵的智慧是智慧的智慧,因而对自然界的任何智者来说,都是无法表达的。
然后,有话从高层天堂说,还有一种更内在或更高的智慧,被称为属天的;属天智慧与属灵智慧的关系,就像属灵智慧与属世智慧的关系;属天、属灵和属世的智慧照着天堂的次序从主的无限神性智慧中流入。对此,与我交谈的人说:“我看到了这一点,因为我感知到,一个属世观念包含许多属灵观念,或说是这些观念的容器;我还感知到,一个属灵观念包含许多属天观念,或说是这些观念的容器。由此可推知,被分割的东西不是变得越来越简单,而是变得越来越复杂,因为它越来越接近无限包含所有事物的无限。”
完成这些解释后,我对旁观者说:“从这三个实验中,你们看到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的性质;还看到为何属灵人看不见属世人,属世人看不见属灵人,尽管这两者都处于一个完整的人形,并因这人形,每一个似乎都可以看到对方。但构成那人形的,是属于心智的内层;灵人和天使的心智是由属灵事物形成的,而人类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其心智就是由属世事物形成的。”此后,只听见有一个声音从高层天堂传来,对站在旁边的一个人说:“请上到这里来。”他就上去了,回来后说,天使们以前不知道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因为他们以前从未有机会在一个同时在两个世界的人身上进行对比,没有这种对比和关系,这些区别就无从得知。
在我们分离之前,我们又谈论了这个话题,我说:“这些区别之所以存在,仅仅是因为你们在灵界是实质的,而不是物质的;实质事物是物质事物的开始。物质不就是实质的聚合吗?因此,你们是在起源和元素或最小粒子的世界,而我们在一个衍生物和复合物的世界。你们在细节中,而我们在总体中;正如总体无法进入细节,物质的属世事物无法进入实质的属灵事物;就像船上的缆绳不能进入或穿过针眼,或神经不能进入构成它的一根纤维一样。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法想象属灵人的思维,因而无法说出它们,或用话语来表达它们。因此,保罗从第三层天堂所听到的,他称之为“不可说”(哥林多后书12:4)。
“此外,属灵地思考是脱离时间和空间进行思考,而属世地思考是根据时间和空间进行思考;因为属世思维的一切观念都有时间和空间的某种东西附着于它们;但对属灵思维的任何观念来说,情况不是这样。这是因为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在空间和时间中,而是在这两者的表象中。这两个世界的思维和感知也以同样的方式而不同,或说在这方面,属灵的思维和感知不同于属世的思维和感知。因此,你们能从永恒想到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说,想到创世之前的神,因为你们脱离时间而想到神的本质,脱离空间而想到祂的全在;这样你们就能理解超越人的属世观念的事物。”
然后我告诉他们,有一次,我从永恒来思想神的本质和全在,即思想创世之前的神。当时我还无法将空间和时间与我的思维观念分离,于是就变得焦虑,因为我的脑海中浮现的是自然界的概念,而不是神的概念。但我被告知:“移除时空概念,你就会明白。”我被允许移除了它们,然后就明白了;从那时起,我就能从永恒想到神了,但根本不能从永恒想到自然界,因为神在一切时间中,却无关时间,在一切空间中,却无关空间;但自然界在一切时间中都在时间中,在一切空间中都在空间中。因此,自然界及其时间和空间必有一个开始,但神没有,祂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外。因此,自然界不是自永恒就来自神,而是与自己的时间和空间一起在时间中来自神。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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