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5.在古人当中有一部圣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提到了这部圣言,还从中引用了一些内容(民数记21:14, 15, 27-30)。这部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其预言部分被称为《宣告》。摩西从该圣言的历史部分中引用了以下经文:
所以耶和华的战书上说,苏法的哇哈伯与亚嫩河的溪谷,并下到亚珥居住之地的河道谷,是靠近摩押边界的。(民数记21:14, 15)
在这部圣言中,就像在我们的圣言中一样,“耶和华的战争”是指并描述了当主即将降世时,祂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们的胜利。在我们圣言的历史部分的许多地方,所指并描述的,也是这些争战,如约书亚与迦南地各民族的战争,以及士师和以色列诸王发动的战争。
从这部圣言的预言部分中引用了以下经文:
所以那些作诗歌的说,你们来到希实本;愿西宏的城被修造、被建立;因为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的城;烧尽摩押的亚珥和亚嫩河邱坛的主。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民哪,你们灭亡了!基抹使自己的儿子成了逃亡者,使自己的女儿被掳,交付亚摩利人的王西宏。我们射了他们;希实本直到底本尽皆毁灭,我们使它们荒废,直到挪法,这挪法直延到米底巴。(民数记21:27-30)
译者将此处这个名字译为“作诗歌或箴言的”或“以诗歌或箴言说话的”;但应该译为“宣告”或“预言宣告”,这可从希伯来语“马所拉”一词的含义看出来,这个词既是指“箴言”,也是指“预言宣告”(如在民数记23:7, 18; 24:3, 15)。在那里,经上说巴兰“发他的宣告(或作他的诗歌)”,这宣告是一个关于主的预言。他的宣告被称为单数形式的“马所拉”。此外,摩西从中引用的材料不是箴言,而是预言。
这部圣言和我们的圣言一样,都是神启的,这一点从耶利米书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了几乎一样的话:
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中间,烧尽摩押的角和哄嚷人的头顶。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人民灭亡了!因你的众子都被掳去,你的众女也被掳去。(耶利米书48:45, 46)
除了这些书之外,大卫和约书亚也提到了一本古圣言的预言书,被称为《雅煞耳书》或《义人之书》;大卫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了它: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并写下来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写在雅煞珥书上。(撒母耳记下1:17, 18)
约书亚则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了它:
约书亚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这事岂不是写在雅煞珥书上吗?(约书亚记10:12)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