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2.其它许多词语也是如此;例如,在提到欢喜或欢欣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约珥书: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约珥书1:16)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必止息。(耶利米书7:34; 25:10)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以赛亚书:
因耶路撒冷快乐,因她欢喜。(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以赛亚书: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路加福音:
你必快乐,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欢喜。(路加福音1:14)
耶利米书: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又:
又是在这个地方,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 11)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于心,“快乐”属于灵,或“欢喜”属于意愿,“快乐”属于理解力。显然,这些词里面也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为经上说: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 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 35)。教会是新妇(可参看启示录21:2, 9; 22:17)。因此,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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