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1.就天堂里的圣言而言,它是以属灵的风格写成的,属灵的风格完全不同于属世的风格。这种属灵风格纯由字母构成,其中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特定意义;字母之上、之间和之内都有破折号、曲线和点,它们增强了意义。属灵国度的天使使用的字母类似于我们世界上的印刷字体;而属天国度的天使使用的字母在有些情况下像阿拉伯字母,有些情况下则像古希伯来字母,但上面和下面都有曲线,并且在它们之上、之间和之内都有标;甚至其中的每一个标记都传达了一个完整的意义。
由于这就是他们文字的性质,所以对他们来说,圣言中的人名和地名都是用符号来表达的,智者由此能理解每个名字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例如,“摩西”表示通过他所写的神的圣言,即通常所说的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分别表示在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方面的主;“亚伦”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大卫”表示主的王权;雅各的儿子或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各种事物;主的十二个门徒的名字也具有类似含义;“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迦南地”表示教会本身;其中约旦河两岸的地方和城市,都表示与教会及其教义有关的各种事物。数字也是如此;这些数字甚至不存在于天堂的词汇中,取代而之的是这些数字所对应的事物或主题。由此可见,天堂里的圣言在字义上与我们的圣言很相似,同时与它相对应;因此,它们为一。
一个奇妙的事实是,天堂里的圣言是如此写成的,以至于简单人简单地理解,智慧人智慧地理解。因为字母上面有许多曲线和标记,它们增强了意义,如前所述;简单人不注意它们,也不认识它们;但智慧人会注意到它们,各自照着自己的智慧,甚至照着最高智慧而赋予它们意义。所有大型社群都有受主启示的天使所写的圣言复本,它被保存在他们的神圣宝库中,以免圣言的一点一划在其它地方被改变。我们世界上的圣言与天堂里的圣言在这方面很相似,即:在世上,简单人简单地理解圣言,智慧人智慧地理解圣言;但这是以不同的方式实现的。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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