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4

24.(5)无论在古

24.(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前面(TCR 8节)已经说明,神的一体性从至内层被铭刻在每个人的心智上,因为它位于从神流入人灵魂的一切的中心或中间。然而,它并没有从那里降至人类的理解力,因为人必须通过知识上升才能遇见神,而这些知识是缺乏的。每个人都必须为神预备道路,也就是说,必须为接受神而预备自己;这是通过知识来实现的。迄今为止一直缺乏,能使理解力感知到神是一,独一的神性存在是可能的,并且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的知识可以概括如下:

①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关于灵界,即灵人和天使的住所或家园的任何事,而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

②人们同样不知道灵界有一轮太阳,这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

③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热本质上是爱,光本质上是智慧。

④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影响内在人,并构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

⑤耶和华神通过祂的太阳不仅产生灵界及其中无数且实质的一切属灵事物,还产生自然界及其中同样无数且物质的一切属世事物。

⑥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甚至不知道属灵之物本质上是什么。

⑦也没有人知道,爱与智慧有个三层级,天使天堂照着这三个层级而排列。

⑧同样没有人知道,人类心智也被划分为三个层级,以便死后可以被提升到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这照着它的生活和信仰而发生。

⑨最后,若不从神性存在那里,所有这些事物没有一个能存在;这神性存在本身是它自身,或说是自我存在,因而是首先的,是始,是一切事物的源头。

迄今为止,这些知识一直是缺乏的;然而,正是通过它们,人才可以上升,并认识神性存在。

我们说人会上升;但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他被神提升。因为在获取知识中,人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当他通过自己的理解力从圣言中为自己获取知识时,他就为神降临并提升他而铺平了道路。人类的理解力通过知识上升,神将这理解力握在手中,并引导它;它好比雅各梦见的梯子的梯阶,这梯子立在地上,梯顶通天,天使们通过梯子上升,而耶和华站在它上面(创世记28:12, 13)。当这些知识缺乏,或人轻视它们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理解力的提升可以比作一架梯子从地面抵达宏伟宫殿的第一层窗户,就是人们所住的地方,但没有抵达第二层窗户,就是灵人所住的地方,更没有抵达第三层窗户,就是天使所住的地方。其结果是,人只停留在自然界的大气和物质事物中,这些东西使他的视觉、听觉和嗅觉都受到限制,他从中对天堂,神的存在和本质没有获得其它观念,只获得诸如属于大气和物质的那类观念。当一个人出于这些观念思考时,他无法对神形成判断或结论,即祂是否存在,是一位还是多位;更不用说祂在其存在和本质方面是何性质了。这就是多神信仰的根源,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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