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前面(8节)说明,神的一体性被内在地铭刻在每个人心里,因为这种观念形成来自神并影响人灵魂的一切流注的核心。但是,它之所以没能由此降至人们的理解力中,是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人必须凭借这些知识才能向上攀升遇见神。因为每个人都必须为神预备道路,即预备自己接受神,而相关的知识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以下内容就是所缺失的知识,这些知识能使理解力刺透到一个点,在此足以使它明白神是一,只能有一个神性存在,祂是自然万物的源头:
①迄今为止,没人知道有关灵界的事,灵界就是灵人和天使的居所,也是每个人死后所去的地方。
②同样没人知道灵界有一轮太阳,它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然之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
③从这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④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并作用于内在人,构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
⑤耶和华神通过祂的太阳不仅产生灵界及其中不计其数且是实质的属灵之物,还产生自然界及其中同样不计其数且是物质的一切属世之物。
⑥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属灵与属世之间的区别,甚至不知道就其本质而言,什么是属灵的。
⑦也没人知道,爱与智慧有个三层级,天使天堂就照这三个层级排列。
⑧同样没人知道,人的心智也被划分为三层,以使它死后能被提升到这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不过,这取决于人的生活和信仰。
⑨最后,若非通过一个神性存在,所有这些事物丝毫不能存在;而神性存在本身是它自己,因而是首先的,是初,是万物的源头。
迄今为止,这些知识是缺乏的。然而,正是经由它们,人们才能攀升并逐渐认识神性存在。
我们说人能攀升,但要这样来理解,他是被神提升。人运用自由选择获取知识;但当凭借自己的理解力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知识时,他就为神降临并提升他铺平了道路。知识能使人的理解力攀升,而神则将它握在手里并引领它。这知识好比雅各看到的天梯,它立在地上,直达天堂,天使凭借它向上攀升,而耶和华就站在它上面(创世记28:12,13)。当这些知识匮乏,或人们鄙视它们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理解力的提升好比立在地面的梯子,它抵达宏伟宫殿的第一层,就是世人居所的窗户,但未抵达第二层,就是灵人居所的窗户,更未抵达第三层,就是天使居所的窗户。其结果是,这个人没能逃脱充斥其眼、耳、鼻的自然界大气和物体。他通过这些东西所获得的有关天堂,以及神的存在和本质的观念都是诸如属于大气和物质之类的观念。若通过这类观念思想,那么人对神就无法形成任何结论,如神存在与否,是一位还是数位,更不用说其存在与本质的性质了。这就是从古至今多神信仰的源头。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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