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前面已说明,独一神,宇宙的创造者,是存在和彰显本身,因而本身就是神。由此可知,源于神的神是不可能的,因为神性的真正本质就是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存在于另一个神里面。无论你说“从神生的”还是“从神发出的”,都没什么区别,二者都暗含是神产生的,这与被造的区别不大。因此,将“存在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位单独为神,具有相同本质,一个从永恒生出,另一个从永恒发出”的信仰引入教会,彻底摧毁了神一体性的观念,以及它所具有的一切神性观念,从而使理性的全部灵性被逐出。于是,人不再是人,而是完全属世,除了会说话外,其它方面与动物无异,并且还反对教会的一切属灵之物,因为属世人称其为愚蠢。这就是充斥整个世界关于神的可怕异端邪说的源头,且是唯一源头。因此,将圣三一分裂为位格,不仅使教会陷入黑夜,还陷入死亡。
三个相同的神性本质是对理性的冒犯,天使向我清楚表明这一点。他们声称,他们甚至无法张嘴说出“三个平等的神性”这句话。若有人向他们走来,想说这句话,他会情不自禁地背过身去;说出这句话后,他变得象人的躯干,并被丢了下去,然后加入到地狱中那些不承认任何神的人中。事实上,若将三个神性位格的观念植入在小孩子或少年人的心里,而这个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三个神的观念,就等于夺去他们的一切灵奶,然后夺去其一切灵粮,最后夺去一切属灵的理性,并给那些确信它的人带来灵性的死亡。区别是这样:那些有信且发自内心敬拜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将祂作为救世主和再造者来敬拜的人就象神殿建成后,大卫时代的锡安城和所罗门时代的耶路撒冷城;而信三个位格,且每一个单独为神的教会,则象被韦斯帕西安(罗马皇帝)摧毁的锡安城和耶路撒冷城,以及那里被焚毁的神殿。而且,人若敬拜一位神,祂里面有一个圣三一,因而是一个位格,就会越来越变成有活力的、天使般的人;而他若因数个位格而确信数位神,就会逐渐变得象一个有活动肢体的雕像,而撒旦就站在里面,并通过人造的嘴巴说话。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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