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3.“读的人”表示他们拥有感知。这从“读”圣言的含义清楚可知,“读”圣言是指凭光照来理解,因而是指感知;事实上,“读”与“看”所表相同,因为读的人就看见,“看见”表示凭光照来感知,如刚才所示(AE 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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