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12.启1:3.“有福的”表示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这从“有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幸福到永恒的人,也就是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非永恒的福的确被称为福,但相对来说并不是,因为它会逝去,会逝去的东西相比不会逝去的东西如同虚无。之所以说“有天堂在里面”,是因为天堂在人里面;在人外面的天堂流入在他里面的天堂,并被接受,只要它们相对应。天堂在人里面,一个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其内在就是对应于最大天堂的最小形式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51–58节);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就进入天堂,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NJHD 232–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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