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827.对此,我要补充这一特别值得注意的事实:主的母亲马利亚曾经经过,穿着白衣出现在我头顶上。她稍作停留,说,她曾是主的母亲,主的确是由她生的;但当衪变成神时,祂就脱去了祂从她那里所获得的人身的一切,因此,她现在拜祂为自己的神,不希望任何人承认祂是她的儿子,因为祂里面的一切都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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