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4

174.(5)使徒教

174.(5)使徒教会并不知道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它是由尼西亚议会提出或孵化出来的,然后被引入罗马天主教会,并由此被引入与它分离的各教会。使徒教会是指不仅在使徒时代,而且在后来的两三个世纪里,存在于各个地方的教会。但最终,人们开始将圣殿的门从合叶上拧下来,像盗贼一样闯入它的圣所。圣殿是指教会;门是指主神救赎主;圣所是指祂的神性;因为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就犯下这种罪行。正因如此,君士坦丁大帝才在尼西亚,就是比提尼亚的一座城市召开了一次议会;为了摧毁阿里乌斯的有害异端,议会成员设计、决定并批准了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即父、子、圣灵,其中每个位格都独自并在自己里面拥有个性、存在和持续存在。此外,第二个位格或子,降临并取得人身,完成了救赎的作为;因此,祂的人身因位格合一而拥有神性,祂通过这位格合一而拥有与父神的亲密关系。从那时起,关于神和基督位格的众多可憎异端就开始从地上冒出来,敌基督者开始抬头,把神分成三个位格,把主救主分成两个,从而摧毁了主通过使徒建立的圣殿,这一过程持续到没有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块石头上不被拆毁了,正如主在马太福音(24:2)中所说的;在这段经文中,“圣殿”不仅是指耶路撒冷的宏伟建筑,还是指教会,整个这一章论述了教会的完结或结束。

但从尼西亚议会和后来的议会上,还能期待什么呢?后来的议会同样将神性一分为三,把道成肉身的神放在这三者下面的脚凳上。这些议会通过从别处爬上来,也就是说,通过越过主攀升到父神那里,就像攀升到另一个神那里一样,把教会的头从它的身体上移除。他们只把“基督的功德”放在嘴里,希望神因它而施怜悯,希望称义和伴随它的一切,即罪的赦免、更新、成圣、重生和拯救,都直接一起流入他们,而这一切都不需要人那一方的任何参与。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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