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三神观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来消除,因为这种观念从小就被植入记忆,而每个人都出于包含在记忆里的东西来思考。人的记忆就像鸟兽的反刍胃;它们将食物存储在反刍胃中,逐渐从食物中获得营养;它们时不时地从反刍胃中汲取食物,并把这食物输送到真正的胃中,在真胃里,食物被消化,并被分配给身体的各种功用。人类的理解力就是这后一种胃,就像记忆是前一种胃一样。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观念和三神观是一样的,这种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来消除,仅从以下事实,谁都能看出这一点,即:这种观念至今没有被消除,在教会的显贵当中还有一些人不想让它消除。这些人坚持认为三个神性位格是一位神,固执地否认神因是一,所以是一位格。然而,凡智者都会在自己的脑海里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位格”根本不是指位格或“一个人”,而是论及某种品质。只是他不知道这种品质是什么,因此从小就被植入记忆的东西会留下来,就像树根留在地里一样,哪怕树被砍掉,树根仍会发出新芽。
但我的朋友啊,你不仅要砍倒这棵树,还要挖出根来,然后在你的园子里种上结好果子的树。因此,要小心,免得你的心智里潜伏着三神观,或说免得三神观固定在你的心智中,而你的嘴因完全缺乏观念而说出“一位神”。在这种情况下,记忆之上的理解力想到三位神,而同时记忆之下的理解力却让嘴巴说出一位神;这样的理解力不就像舞台上能从一边到另一边扮演两个角色的演员吗?他可以一边说一句话,另一边反驳它,因而通过表达相反的情绪,可以一边扮演智者,另一边扮演傻瓜。结果是,当理解力站在中间朝两边看时,它会得出结论,无论这一边还是那一边,都什么也不是。因此,也许理解力必得出结论,既没有一位神,也没有三位神,因而根本就没有神。这是当今盛行的自然主义的唯一根源。在天堂,没有人能说出“三位格的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这样的话,因为天堂的大气或灵气本身会进行抵制,而天使的思维通过这大气或灵气,就像声音通过我们的空气一样波动起伏。只有伪君子才能说出这些话,而伪君子说话的声音在天堂的大气或灵气中,就像咬牙切齿一样刺耳,或像乌鸦一样呱呱叫,试图模仿会唱歌的鸟儿。此外,我从天上听说,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来消除三神的三位一体的信仰(当这种信仰已经通过确认被植入心智时),就像让整棵树穿过它自己的种子,或让一个人的下巴穿过他自己的胡须一样不可能。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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