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55

155.在前面第三个

155.在前面第三个标题(146节)已说明,圣灵作工对神职人员带来的特别神性恩惠就是启示和教导。除此之外,还有洞察和意向这两个居间状态。因此,神职人员会依次经历四个过程:启示、洞察、意向和教导。启示出自主。洞察则在人这一方,取决于教义在人里面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若这些教义是真理,他的洞察力就会通过启示之光而变得清晰。若它们是虚假,他的洞察力就会变得模糊,尽管它因有证据支持而看似清晰。这种假象是由昏昧之光产生的,在纯属世的视觉看来似乎是清晰的。
意向来自意愿之爱的情感,正是这爱所赋予的快乐使心智产生一种意向。若这快乐出自邪恶所产生的对恶与假之爱,那它所激发的热情表面上显得粗野、毛糙、炽热、激烈,而内在其实是愤怒、残忍和无情。但是,若这快乐出自良善所产生的对善与真之爱,那这热情表面上就显得温和、平滑、响亮和热烈,内在则是仁爱、慈悲和怜悯。教导(即受教的过程)则作为来自原因的结果而从其它过程(即启示、洞察、意向这三个过程)而来。因此,出自主的启示会照人的心智状态而转化为各种光和热,不过这因人而异。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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