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和从它发出的一切。从这个词的严格意义上来说,人的灵仅仅是指他的心智,因为死后,正是这心智仍活着,那时它被称为灵:若是善的,就是天使灵,然后是天使;若是恶的,就是撒但灵,然后是撒但。每个人的心智都是他的内在人,即真正的人,或实际上的这个人,住在构成他身体的外在人里面;因此,当身体通过死亡而脱去时,内在人就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因此,那些以为人的心智只住在头部里面的人是错误的。在头部,它只存在于初始结构中,人出于其理解力所思考的一切,和出于其意愿所做的一切,都首先从这些初始结构中发出;在身体中,它存在于为感觉和行动而形成的衍生物中。由于心智始终附着于身体结构,或说与它们内在相连,所以它赋予它们感觉和运动。它还激发一种感觉,好像身体凭自己思考和行动;但每个智者都知道,这是一个谬误。由于人的灵出于理解力思考,出于意愿行动,还由于身体不是从它自己那里,而是从灵那里行动,所以可推知,人的灵是指他的聪明和他的爱之情感,以及从它们发出并运作的一切。“人的灵”表示诸如属于心智的那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只需引用其中少量经文,谁都能看出,这就是“灵”的含义。以下就是从众多经文中所取的少量经文;出埃及记:
比撒列被智慧、理解或聪明和知识的灵充满。(出埃及记31:3)
但以理书:
论到但以理,尼布甲尼撒说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有知识、理解或聪明和智慧。(但以理书5:11, 12)
申命记:
约书亚充满智慧的灵。(申命记34:9)
以西结书:
你们要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西结书18:31)
马太福音: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以赛亚书:
我住在痛悔和谦卑的灵里,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以赛亚书57:15)
诗篇:
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灵。(诗篇51:17)
以赛亚书:
我要赐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以赛亚书61:3)
以及其它地方。“灵”也表示诸如属于败坏和邪恶心智的那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对愚顽的先知说,他们随从自己的灵。(以西结书13:3)
你们怀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至于你们的灵,火必吞灭你们。(以赛亚书33:11)
在灵里游荡,说谎的人。(弥迦书2:11)
灵对神不坚定的一代。(诗篇78:8)
淫乱的灵。(何西阿书5:4; 4:12)
每一颗心都必融化,每一个灵都必昏厥。(以西结书21:7)
你们的灵里所起的,万不能成就。(以西结书20:32)
灵里没有诡诈的。(诗篇32:2)
法老的灵烦乱。(创世记41:8)
尼布甲尼撒的灵烦乱。(但以理书2:3)
从这些和其它众多经文中很清楚地看出,“灵”表示人的心智和属于它的一切。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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