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2.前面(TCR 150节)已经说明,人的拯救和永生是主所关注的最初和最后目的;由于最初和最后目的包含中间目的在里面,所以可推知,前面提到的属灵能量同时存在于主里面,并从主那里而在人里面,尽管它们是相继出现的。因为人类心智像它的身体一样成长,身体在身量上成长,而心智在智慧上成长。因此,心智从一个区域被提升到另一个区域,即从属世区域被提升到属灵区域,从属灵区域被提升到属天区域。在属天区域,人有智慧;在属灵区域,他有聪明;在最低或属世区域,他有知识。但心智的这种提升只有随着人为自己获得真理,并将其与良善结合才能逐渐实现。这和人盖房子是一样的:他首先为它采购材料,如砖、瓦、梁和椽子,然后打地基、砌墙、分隔房间、装上门,在墙上安装窗户,并建造从一层到另一层的楼梯。所有这些事同时出现在目的中,这目的就是他所预见并提供的舒适体面的生活空间。建教堂也是如此:建教堂所需的一切都包括在目的,即对神的敬拜中。其它一切事物都是如此,如花园、田地,以及工作和生意;目的本身为自己提供实现它的必要手段。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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