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7.迄今为止,教会几乎不知道,在人的一切意愿和思维,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行为和言语里面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从婴儿时期开始,人就被精心教导要出于外在说话,无论内在有多么不同意;这就是掩饰、奉承和虚伪的起源;人就这样变得口是心非,或说具有双重心智。只有那些外在出于内在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的人才拥有单一的心智;圣言中的“简单人”(如路加福音8:15; 11:34; 以及别处),就是指这些人。然而,他们比那些具有双重心智的人更聪明。从人体的各个部位可以明显看出,每个受造物都具有双重性和三重性。其中每根神经都由纤维构成,每根纤维都由原纤维构成;每块肌肉都由纤维束构成,而这些纤维束又由运动纤维构成;每根动脉都由三重系列的鞘构成。人类心智也是如此,其属灵组织具有相似的性质;也就是说,如前所述(TCR 34, 42, 69节),人类心智分为三个不同的区域;其最高区域,也就是至内层,被称为属天层,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层,最低区域被称为属世层。所有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和主神性的人,其心智都在最低区域进行思考。但由于这些人从婴儿时期开始,也学习了教会的属灵事物,并接受它们,但却把它们置于属世事物(也就是各种科学、政治、文明和道德的知识)之下,还由于这些属灵事物占据最接近言语的心智最低层,所以他们在教会中和公开的聚会上就出于这些来说话;令人惊奇的是,那时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不是出于自己真诚的信仰在说话和教导。但当他们处于自由时,就像他们在私下里或自己家里一样,关闭其心智内在的那扇门就打开了,然后他们有时会嘲笑他们之前公开宣扬的东西,心里说,神学就是捕鸽的诱人陷阱。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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