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46

146.(3)“圣灵

146.(3)“圣灵的差遣”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指光照和教导。前面所列举的主的运作,即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洁净、罪的赦免,以及最终的拯救,从主流入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并被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接受(约翰福音6:56; 14:20; 15:4, 5)。然而,神职人员尤其接受光照和教导,因为这些与他们的职责有关,按立圣职就自带这些。此外,当牧师满怀热情地讲道时,他们相信自己受到默示或神启,就像主的门徒一样,主向门徒吹气说:

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马可福音13:11)

有些人甚至肯定地说,他们已经感受到了流注。但他们要格外小心,不要说服自己相信,许多人在讲道时所表现出的热情是他们心里的神性运作。因为狂热分子,以及那些处于极端的教义虚假的人,甚至那些轻视圣言,敬拜自然而非神,可以说把仁爱和信仰扔进后背的袋子里的人也能感受到一种类似、甚至更强烈的热情。他们在讲道和教导时,会把这个袋子挂在前面,就像一种反刍的胃,他们从中提取并反刍出他们所知道的东西,作为听众的食物。热情,就本身而言,是属世人的强烈热忱,或说属世人中热的爆发。如果它拥有对真理的爱在里面,那么它就像降临到使徒身上的圣火,如使徒行传所描述的那样:

有舌头像火舌一样向使徒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每个人身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了。(使徒行传2:3-4)

但如果这种热情,或强烈热忱,或热的爆发里面隐藏着对虚假的爱,那么它就像在木头里闷烧的火,这火会突然燃烧起来,并烧毁房屋。如果你否认圣言的神圣和主的神性,那么我恳请你把袋子从背上取下来打开,如你私下里自由所做的那样,你就会看到。我知道,以赛亚书中的“路西弗”所指的那些人,就是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当进入教会,尤其登上讲坛(特别是那些自称耶稣会成员的人)时,就会被一种热情冲昏头脑,对许多人来说,这种热情来自地狱之爱;比起那些其热情来自天堂之爱的人,他们会更激烈地提高嗓门,从胸中发出更深沉的叹息。后面(TCR 155节)我们会看到,除了光照和教导外,还有两种属灵运作与神职人员有关。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