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5

135. 记事二:

135. 记事二: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只见灵界太阳照耀着,我发现诸天堂远在它之下,如同我们的大地远在太阳之下。接着只听见从那些天堂传来妙不可言的声音,它们联结起来,形成一句可理解的话:“神只有一位,祂是人;祂就居于那太阳当中。”这句话经由中间天堂降至最低层天堂,由此降至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现众天使的一神观在逐渐下降的过程中,被转变成了三神观。这个发现促使我与那些思想三神的人展开交谈,我说:“多么荒诞的想法!你们从哪得来的?”他们回答:“我们思想三神是因为,这就是我们对三位一体神这个概念的理解,不过,我们不会让它从嘴里溜出来。在讲话时,我们总是大声宣称神是一。若我们脑子里有不同想法,就随它去吧,只要它不冒出来,不将我们言谈中有关神一体性的概念割裂开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我们脑海里。在这种时候,我们若真说出来,就会声称有三神。不过,我们会小心避开这一点,免得在听众面前沦为笑柄。
然后,他们公开了自己的想法,声称:“不是有三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的教会领袖引用他的神圣信条,将创世归于这一位,将救赎归于那一位,将圣化归于第三位,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每一个都有各自属性,并断言各自的属性不共享时,我们不可能想到别的;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世、救赎和圣化,还包括分配、调解和作工。既如此,岂不是有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并将公义归给我们,而另一位救赎我们,并充当调解人,第三位则将分配付诸实践,并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挽救人类,因而成为赎罪者、调解者、劝慰者和代求者?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岂不是两个不同的位格?既然这二者在天上,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上的法令吗?”
闻听此言,我沉默了,心想:“多么愚蠢啊!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圣言中的调解是什么意思。”很快就有三位天使奉主命从天而降,来到我身边,好让我通过内在直觉与那些思想三神的人交谈,尤其使我能谈论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属性归于第二个位格,也就是圣子,不过,要等到祂成为人之后;创世很多世纪后,祂才道成肉身,在这段时期,这四种救赎方式是不存在的;因此父神没有得到劝慰,也没有为人类所做的赎罪,并且没人从天上被派去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凭临到我的灵感对他们说:“你们都近前来,仔细听好,在圣言中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是取了人样式的那一位神的恩典所预见的四件事。父神绝不可被靠近,祂也不可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者,就其存在而言,就是耶和华。祂若真的以其存在靠近人,必将他烧毁,如同大火烧掉木头,使其化为灰烬。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看见我还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还有,主说: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8;马太福音11:27)
又:
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看见耶和华,还当面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申命记34:10),但这一切都是通过一位天使来实现的,这和亚伯拉罕、基甸的情况是一样的。由于这就是父神本身的性质,所以祂乐意取人的样式,以此让人们靠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和他们说话;这人身就是所谓神的儿子,也就是那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者。因此,我会解释父神的人身所预见的这四件事的含义。
“调解表示这个人身是媒介,人通过该媒介能靠近父神,父神也能靠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好叫他得救。因此,父神的人身所表示的神儿子被称为救主,在世上则被称为耶稣,也就是救恩。代求表示不停地调解;因为爱本身,也就是怜悯、仁爱和恩典的源头,不停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守祂诫命、祂所爱的人不断调解。赎罪表示移除人未经调解就靠近耶和华时要冲入的罪孽。劝慰表示仁慈与恩典的作工,以防止人通过罪将自己带入诅咒,也表示保护,以防止他亵渎神圣事物。这就是圣所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对神的论述都是照着表象说的,如祂发怒、报复、试探、惩罚、扔进地狱、诅咒,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会报复、试探、惩罚、扔进地狱或诅咒。所有这些事距离神,犹如地狱距离天堂那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所以,它们是在讲述表象。赎罪、劝慰、代求和调解也是在另一个意义上讲述表象,因为这些要理解为靠近神和通过祂的人身接受神恩典的属性。若不理解这些术语,人们就会将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体系都基于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行毁坏可憎的’便由此而来。”我说完这番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散去。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思想三位神的人注视地狱;而那些思想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之人则仰望天堂。而天堂的太阳向后者显现,耶和华以其人身就居于这太阳当中。

诠释启示录 #948

948.启15:5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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