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对此,我补充这些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走进灵人界的一座圣殿,那里聚集着一大批会众。在讲道开始前,他们在互相讨论救赎的话题。这个圣殿呈四方形,墙上没有窗户;但屋顶中央上方有一个很大的开口,来自天堂的光线就通过这个开口照进来,把它照得比两边有窗户时还要亮。看哪,他们正在谈论救赎的时候,突然一片乌云从北方飘来,遮住了开口,造成一片黑暗,以至于他们无法看见彼此,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正当他们对此感到惊讶,站在那里时,看哪,那片乌云从中间裂开了,从天而降的天使们通过这裂缝出现了,他们将乌云驱散到两边,圣殿又充满光明。然后,天使们派出他们中间的一位天使降到圣殿,他以他们的名义问会众在争论什么,导致如此浓密的云遮蔽他们,夺走光明,带来黑暗。他们回答说,他们正在讨论救赎,认为救赎是由神的儿子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而十字架受难是指祂为人类赎罪,并将人类从诅咒或定罪和永死中救出来。对此,被派下来的天使说:“为什么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请解释一下。”
然后,一个牧师上前说:“我会依次解释我们所知道和所相信的,即:父神对人类感到愤怒,定它的罪,把它关在祂宽恕或怜悯的大门之外,宣布所有人都注定受诅咒,并把他们交给地狱。祂希望祂的儿子来承担这个定罪,儿子同意了,并为此降临,取了人身,忍受被钉十字架的痛苦,从而把人类的定罪转移到自己身上;因为我们读到:‘凡挂在木十字架上的都是受诅咒的(申命记21:22-23; 加拉太书3:13)。’圣子就这样通过代求和调解挽回了圣父;然后,圣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被祂在十字架上表现出的痛苦所感动,决定赦免人们;但祂说:‘我只将你的公义归算给这些人;我会将这些人从可怒和咒诅之子变成恩典和祝福之子,使他们称义,并拯救他们。其余的人则照从前的决定,仍是可怒之子。’这就是我们的信仰,这些事就是我们的公义,父神将这公义植入我们的信仰,唯独这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
当天使听到这些话时,他沉默了很久,惊愕地一动不动。然后,他打破沉默,说:“基督教界怎么会如此疯狂?它怎能从健全的理性走向如此的癫狂?它怎能把拯救的基本教义建立在这种悖论之上?谁看不出,这些观点与神性本质本身,即与神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截然对立,同时与祂的全能和全在截然对立?没有一个好主人会如此对待他的仆婢;就连野兽或猛禽也不会如此对待它的幼崽或幼雏。这太可怕了!此外,取消对人类每个人的召唤,岂不违背神的神性本质?改变自永恒所建立的秩序,即:每个人都要照自己的生活受审判,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将爱和怜悯从任何人那里收回,尤其从全人类那里收回,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因看到祂儿子的痛苦而再次回到怜悯之中,也就是说,再次回到祂自己的本质之中,因为怜悯是神的本质本身,岂不违背神性本质?认为祂曾离开过那本质,是可憎的,因为那本质从永恒到永恒都是祂自己。
此外,如你们所相信的,将救赎的公义植入任何事物或任何实体是不可能的,这公义本身属于神性全能;把它归算和归给一个人,毫无其它理由地宣称他是公义、纯洁和神圣的,这也是不可能的。仅仅通过归算就赦免任何人的罪,使他更新、重生并得救,从而将不义转化为公义,将诅咒转化为祝福,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那么将地狱变成天堂,将天堂变成地狱,或将龙变成米迦勒,将米迦勒变成龙,从而结束他们之间的战争,难道就不可能呢?那么,除了夺走原本归算给一个人的信仰,把它赋予另一个人外,他还需要做什么呢?你们这是在强迫我们这些在天堂里的人永远活在持续的恐惧中。让一个人去承担另一个人的罪,使有罪的或恶人变成无罪的,从而洗去他的罪行,这并不符合公义和公平。这难道不是反对神性和人性的公义吗?基督教界还不知道秩序的存在,更不知道这秩序的性质,而神在创世时,就把这秩序引入世界;基督教界也不知道,神不能违背这秩序,那样祂就会违背祂自己,因为神就是秩序本身。”
那个牧师明白了这位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上面的天使们把天堂之光洒在了他身上。接着,他叹了口气说:“该怎么办呢?如今所有人都这样讲道、祷告和相信。所有人口中的祷告都是这样:‘良善的父啊,怜悯我们吧;为了你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的宝血,赦免我们的罪吧。’他们向基督祷告说:‘主啊,求你为我们代求。’对此,我们牧师补充说:‘请赐圣灵给我们。’”于是,天使说:“我发现,牧师们从没有内在理解,或没有属灵理解的圣言中预备了一种眼药膏,把它抹在那些被他们的信仰弄瞎的人眼上;或他们从中制作了一种膏药,把它贴在他们的信条造成的伤口上;然而,他们没有治愈这些伤口,因为这些伤口是慢性疮,或太根深蒂固了。因此,去找站在那边的人,”他指着我说:“他会从主那里教导你们,十字架受难不是救赎,而是主的人身与父的神性的合一;而救赎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除非主在世时实现这些运作,否则无论在地上,还是在天上,任何人都不会得救。他还会教导你们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照着这个秩序生活就会得救,那些照之生活的人就被算在被救赎者之列,并被称为选民。”天使说完,圣殿两边或墙上的窗户都打开了,光从这个世界的四面八方照进来,飞翔的基路伯出现在灿烂的光芒中。然后,这位天使被提到开口上方他的同伴那里;我们心情愉快地离开了。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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