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4)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人若知道地狱的性质或地狱是什么样,在主降临时,它已经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主以何等的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然后使地狱和天堂都恢复秩序,就不能不感到惊讶,并惊呼,这一切必是纯粹的神性作为。第一,关于地狱的性质。地狱是由无数人组成的,因为它是由自创世以来所有因生活的邪恶和信仰的虚假而疏远神的人组成的。第二,关于在主降临时,它已经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前面的章节(TCR 115-122节)已经给出了一些解释。没有人知道在主第一次降临时,情况到了何等程度,或说地狱的性质,因为它没有在圣言的字义上被揭示出来;但我被允许亲眼看到在主第二次降临时,它到了何等程度,或它的性质;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的描述中可以得出关于以前的时期或它以前状态的结论,或获得关于它的概念。第三,这本小著还描述了主以何等的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不过,此处不需要转述在那本书中,我作为目击者所阐述的内容,因为那本书是现存的,伦敦的印刷厂还有它的很多副本。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清楚看到,这一切必是全能神的作为。
第四,我还没有描述后来主如何使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因为自最后审判之日起,恢复天堂和地狱的秩序一直在持续,直到现在,并且还在持续。但这本书出版后,如有需要,这个信息会公之于众。关于这个问题,就我自己而言,我已经每天都在其中看到,并且现在仍看到主的神性全能,可以说是面对面地看到。严格来说,这后一种作为(使天堂和地狱恢复秩序,或重整灵界)是救赎的作为,而前一种作为(推倒叛乱的地狱)是最后审判的作为。当把这两者分开来看待时,隐藏在象征之下,但仍在圣言的预言部分所描述的许多事物,一旦通过对应关系的解释被带到理解力的光明中,就都显而易见了。
这两种神性运作,或这种双重的神性救赎作为,即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只能通过对比来说明;甚至这些也是不够的,或说是有限的。这后一种作为可以比作与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军队作战,这些军队装备了长矛、盾牌、剑、火枪和大炮,由那些经验丰富、狡猾精明的将军和其他军官来率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地狱里的很多灵人擅长我们世界上未知的艺术,并在他们自己中间练习,研究如何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发起进攻,并诱捕、围攻和袭击他们。
主与地狱的争战也可以比作(虽然不完美)与全地的野兽作战,杀戮并征服它们,直到它们当中没有一个敢出来攻击在主里面的任何人。因此,如果这样一个人摆出一副威胁的表情,他的敌人就会立刻退缩,仿佛感觉到一只秃鹫在啄破他的胸膛,试图刺穿心脏。此外,在圣言中,地狱灵被比作野兽;与主在一起四十天的野兽(马可福音1:13)就是指这些地狱灵。
主的作为,即最后的审判和救赎,也可以比作对整个海洋的抵抗,因为它携海浪冲破堤坝,漫过乡村和城镇;主说,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8, 39; 马太福音8:26; 路加福音8:23, 24),从而使大海平静,就是指主对地狱的征服,因为“大海”在此处和在其它许多地方一样,表示地狱。
如今,主凭同样的神性能力与正在重生的每个人里面的地狱争战;因为地狱以恶魔般的愤怒攻击所有这些人,除非主抵挡并驯服这愤怒,否则人只能屈服。因为地狱就像一个怪物,或一头巨狮,事实上,在圣言中,它就被比作巨狮;因此,除非主捆住这头狮子或怪物的手脚,否则一个人虽然从一种邪恶中获救,但必然会陷入另一种邪恶,后来又不断陷入其它更多邪恶。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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