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记事二:
在尘世,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也就是说,既有外在思维,也有内在思维。他能同时通过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通过外在思维,而非内在思维说话,他的言谈甚至能与内在思维完全相反;这就是虚伪、奉承和伪善的源头。不过,在灵界,人们没有这种双重言语,只有一种说话方式;他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否则,他发出的声音就会刺耳、损害耳朵。然而,他能保持沉默,不泄露内心想法。所以,当伪君子来到智者当中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不引人注目,安静地呆着。
有一次,众多灵人在灵人界汇集,一起讨论这个话题。他们说,对于那些对神和主没有正确观念的人来说,当与善人混在一起时,他们很难做到只照自己所想的来发言。会众正中是来自新教教会的人,其中有很多神职人员,挨着他们的是天主教徒及其修道士。 这些神职人员和修道士先发言,他们说:“这并非难事,让人只照自己所想的去发言有何必要?即使偶尔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神职人员说:“谁没有对神和主的正确想法?”但会众当中有些人说:“我们来试试他们。”于是,他们要求那些认定神是三位格的三一体之人思想并说出“一位神”,结果他们无法做到。他们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说不出一句与他们的思想不相符的话来,这些话都是关于三个位格的,因而是关于三位神的。
他们又要求那些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叫出“耶稣”之名,他们却说不出来,尽管他们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万分惊讶,忙问为什么。他们发现原因在于这一事实,即他们为了儿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没有向救主本人祷告;“耶稣”就是救主。
然后,他们被要求思想主的人性,并说出“神性人”这个词。在场的神职人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而其中一些平信徒却能。于是,这个问题引发了一场深刻的辩论。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要求通过这些经文牢记,基督就其神性和人性而言,就是天地之神,与此同时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尽管他们根据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保留了某些想法,但他们仍旧无法承认这一点,因此无法将其带入言谈中。
然后,路加福音(1:32,34,35)中的经文又被读给他们。这些经文证明,主就其人性而言,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那里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很多其它经文中被称为“神的儿子”,以及“独生子”。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点,还要记住,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就象祂的父是神一样,然后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做不到,因为我们属灵的思维,即内在思维不允许任何类似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结果,他们说,他们发觉他们不可以象在世时那样将其思维分开。
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还有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们被要求将这一点牢记在心,然后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由于这种思想没有扎根在“主甚至就其人性而言也是神”这一承认中,所以他们扭动嘴唇,直到气愤起来,想要强使他们的嘴说出这句话来,却没有成功。因为对那些身处灵界之人而言,从承认所流出的思想观念与言语合为一体;没有这些观念,就没有这些话。因为在言谈中,观念变成话语。
然后,出自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教义的下列内容被读给他们: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是一,而非二,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如同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这个信条出自亚他尼修信经,已得到公会的认可。然后,他们被告知:“这个信条至少能使你们获得某种观念,并承认主的人性就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就是神性。这可是你们教会的教义,你们在世时是承认的。而且,灵魂是人的本质,而身体则是形式,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就象存在与彰显,或产生结果的有效原因与结果本身构成一体那样。”他们将这个观念记在心里,并凭它试图说出“神性人”,但依旧做不到。因为他们头脑当中有关主之人性的根深蒂固的观念排斥并逐出这一新的外来观念,如他们所称呼的那样。
此后,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被读给他们: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还有: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另外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要求作相应的思考,也就是说,思想神,也就是道,成为人,祂是真神,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他们照做了,但仅止于外在思维;因此,由于内在思维的抵触,他们说不出神性人这个词;他们坦言:“我们对神性人无法形成任何概念,因为神就是神,人就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视为风或以太。”
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曾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就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由于在场的还有一些英国神职人员,故出自圣餐仪式中的告诫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当我们从灵性上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他们被告知:“现在请你们思想若主的人性不是神性,这是不可能的,然后说‘神性人’这个词,并在思想中承认这一点。”但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深深刻在他们脑海里,即神性不可能是人性,人性也不可能是神性,并且主的神性来自从永恒所生儿子的神性,而祂的人性与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们被问道:“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一个理性的头脑能想象神自永恒所生的一个儿子吗?”
接着,他们转向福音派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子与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位;甚至祂就其人性的性质而言,就是全能和全在,并且就那性质而言,坐在父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下万有,充满万有,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里面作工;崇拜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人性被敬拜;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里,他们说:“会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很快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些,所以无法说出神性人这个词。”有一两个说:“我们读过,还写过,只是当我们发自内心深思时,它们只不过是些话而已,我们对此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能说神性人,因为你们相信,基督完全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在它们的每一部分中;并且当展示并领受圣体时,你们也拜祂为至圣的神;还因为你们称玛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神性人。”然后,他们想说出这个词,但却不能,因为这时,关于基督身体和血的物质观念溜了进来,还溜进这样的信仰,即主的人性与神性是分离的,并且在教皇里面的确是如此分离的,因为只有人性权力而非神性权力被转给他,故他们无法说出这个词。这时,一位修道士起来说,当提及至圣的圣母玛利亚,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时,他能想象一个神性人。另一个修道士上前说:“根据我现在所持的观念,我能说神性人,不过是针对教皇的神圣性,而非基督的。”但这时,其中一些天主教徒把他拉回来,说:“真丢人。”
在这之后,只见天开了,就看到如同小火焰的舌头降落到一些人身上;然后,他们颂赞主的神性人,说:“抛弃三位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并非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联结,并且靠着主你们也能说出耶稣之名,说出神性人这个词。”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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