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7

107.(9)从今以

107.(9)从今以后,在基督徒当中,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相信主神救主,唯独靠近祂。在以赛亚书,我们读到:

看哪,我创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也不再追想;看哪,我创造耶路撒冷为欢欣,创造她的人民为喜乐。(以赛亚书65:17, 18)

启示录:

我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我又看见圣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启示录21:1, 2, 5)

在其它地方,我们读到,只有那些被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会进入天堂(启示录13:8; 17:8, 12; 20:12, 15; 21:27)。此处提到的“天”不是指我们肉眼可见的天,而是指天使天堂,“耶路撒冷”也不是指从天而降的城,而是指要由主那里从天使天堂而降的一个教会,“羔羊生命册”不是指要打开的在天堂所写的书,而是指来自主并论述主的圣言。本章前面的章节已经证明、证实并确立,被称为创造者和父的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人身,以便祂可以被人靠近,并与人结合。因为有谁是通过靠近一个人的灵魂而接近他的呢?或谁能做到呢?相反,他接近这个人自己,面对面地看着他,口对口地交谈。父神和儿子也是如此,因为父神在儿子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

人们应当相信主神救主,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3, 35)

又:

这是那差我来者的意思,凡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他们对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 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又:

耶稣喊着说,若有人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 就如经上所说的,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或存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8:12)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主也说:

门徒要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1-5; 17:23)

这是通过信仰做到的。使徒行传:

保罗向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凡信子的都信父,因为如前所述,父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14:7)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3:20)

这是因为没有人看见父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因此,主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约翰福音: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但那些对主一无所知的人,像亚洲、非洲和印度群岛的许多居民,他们若相信一位神,并照其宗教戒律生活,就会通过他们的信仰和生活而得救。因为归罪(imputation:或归算)适用于那些知道的人,不适用于那些不知道的人,就像盲人绊倒了不会受到责备一样;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你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诠释启示录 #973

973.“是神圣的”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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