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这两种状态由宇宙中的各种事物来代表,因为它们符合神序,神序充满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大小,甚至直到最小细节。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第一种状态由他的婴儿和童年时期,直到少年、青年和成年初期的状态来代表;这是在父母面前的谦卑状态,顺服的状态,以及被老师和牧师或导师教导的状态;而第二种状态由这个人成为自己的主人和自主选择者或拥有独立的判断力,或自由行使自己的意愿和理解力,在自己家里拥有控制权,或成为自己家里主人时的状态来代表。因此,下列状态同样代表第一种状态:一个君主或国王的儿子,或公爵的儿子在成为一个国王或公爵之前的状态;市民在成为地方官员之前的状态;国民在担任职务之前的状态;预备成为牧师的学生在成为牧师之前的状态,牧师在成为主教之前的状态;以及少女在成为妻子之前的状态,或女仆在成为女主人之前的状态;一般来说,职员在成为店主之前的状态,士兵在成为军官之前的状态,仆人在成为主人之前的状态。第一种状态是一种受人支配或仆人的状态,第二种状态是一种行使自己的意愿,并出于这意愿行使自己理解力的状态。
这两种状态也由动物王国的各种事物或各个阶段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走兽和飞鸟继续与父母在一起,不断跟随它们,由它们喂养和引导时的状态来代表;而第二种状态由它们离开父母、自己照顾自己时的状态来代表。就毛虫而言,第一种状态由它们爬行并以树叶为食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由它们蜕变成蝴蝶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两种状态又由植物王国的臣民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植物从种子发芽,长出枝条、嫩芽和叶子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由它结果并产出新种子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个过程也可以比作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属于树木的一切或各个部分都对应于真理,而果实对应于各种良善。停留在第一种状态,不进入第二种状态的人就像一棵只长叶、不结果的树,在圣言中,论到这树,经上说:
它必被连根拔起,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21:19; 路加福音3:9; 13:6-9; 约翰福音15:5, 6)
他就像一个不想要自由的仆人,论到他,经上吩咐:
他要被带到门或门框那里,被锥子穿耳。(出埃及记21:6)
仆人是指那些不与主结合的人,而自由人是指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因为主说:
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6)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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