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7

107. (9)从今

107. (9)从今往后,在基督徒当中,若不信主神救主,单单靠近祂,没人能进入天堂。我们在以赛亚书中读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不再被记念,也不再追想;看哪,我要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为人所乐。(以赛亚书65:17,18)
在启示录,我们读到:
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我又看见圣城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就如新妇为丈夫那样预备好了;坐宝座的那位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1,2,5)
我们在很多地方读到,只有那些被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会进入天堂(启示录13:8,17:8,20:12,15;21:27)。此处提及的“天”并非指我们眼见的天,而是指天使天堂,“耶路撒冷”并非指从天而降的城,而是指要从主那里从天使天堂而降的教会;“羔羊生命册”也并非指要打开的、在天堂所写的书,而是指来自主并论述主的圣言。本章前几节已证明、确认并证实,被称为创造者和父的耶和华神降下来披上人身,是为了人能靠近祂,与祂结合。有谁能通过靠近其灵魂而接受一个人?如何做到?靠近他,面对面注视、嘴对觜交谈的,不正是这个人自己吗?父神与儿子的情形也一样,因为父神在儿子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
以下圣言经文证实,人必须信神,救主: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3,35)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众人问祂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做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耶稣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 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你们若不信我永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对她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 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8:12)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我们读到:
他们要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15:1-5;17:23)
他们通过信做到这一点。保罗向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传讲向神悔改、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下经文证明,凡信子的也信父,因为如前所述,父在祂里面,正如灵魂在身体里面:
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14:7)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
原因在于:
人见父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因此,主说: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至于那些对主一无所知的人们,像三大洲中的那两大洲,即亚洲人和非洲人,更不说印度群岛,他们若信一位神,并照着他们自己的宗教戒律生活,也能凭他们的信仰和生活而得救。罪会归给那些知道的人,而不是那些无知者,就象瞎子撞到东西上不应受责怪一样。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你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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