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3.我需要用几句话来说明主如何从天使天堂引领并教导每个人。在《圣爱与圣智》,本书《圣治》的前文,以及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天堂与地狱》,我已经根据我的所见所闻让人们知道:整个天使天堂在主面前显为一个人,每个天堂社群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何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都是一个完整形式的人。在这些著作中,我还说明,天堂之为天堂,不是因为属于天使的任何东西,而是因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和智慧的接受。由此可见,主掌管整个天使天堂,就好像它是一个人,并且这个天堂正是主的形像和样式,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人。我还说明,主亲自掌管这个天堂,就像灵魂掌管它的身体;主因掌管整个人类,故不是通过天堂,而是从天堂,因而从祂自己掌管人类,因为主就是天堂,如前所述。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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