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以下内容足以清楚说明:纯属世人对属灵的神性事物的思维来自空间,而属灵人的思维却与空间无关。纯属世人通过他从眼见的物体所获得的观念进行思考,所有这些观念都有涉及长、宽、高和由这些所确定的或方或圆的形状在里面。这些概念明显存在于他对世上可见事物的思维观念中;还存在于他对那些不可见之物,如社会和道德事务的思维观念中。事实上,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它们仍以延伸的概念出现。属灵人则不同,天堂天使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的思维与源于空间长、宽、高的轮廓和形式毫无共同之处,只与源于生命状态所产生的事物状态的轮廓和形式有关。所以,他们思想的是生命的良善所产生的事物的良善,而非空间的长度;生命的真理所产生的事物的真理,而非空间的宽度;这些事物的层级而非空间的高度。因此,他们根据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进行思考。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圣言中,“长”表示事物的良善,“宽”表示事物的真理,“高”表示这些的层级。由此明显可知,天堂天使在思想神性全在时,除了神性充满一切事物,却无关空间外,绝想不到别的。天使所想的是真理,因为照亮其理解力的光是神性智慧。
21.(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的,独一的,首先的,从永恒直到永恒,一切事物的源头,也就是说,没有祂,一切事物都不可能存在。祂只以这种方式而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不能说祂的存在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预设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预设了时间;而时间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它还预设了本身为神的另一位神,因而预设了来自神的神,或形成自己的神;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受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从别人那里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的。从神是存在本身这个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祂是自我或自身,一切事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或成为某种事物,就必与祂有关。神是生命本身,因而是神,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4:24)
以赛亚书:
唯独祂是神,除祂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15, 21, 22; 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出现或显现本身,因为没有出现的存在什么都不是,同样,出现若不来自存在,也什么都不是。因此,在这一个所在之处,那一个必存在,或说这一个意味着那一个。这同样适用于实质和形式。除非实质也是形式,否则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论及它,因为它若没有任何品质,本身什么都不是。此处使用了存在和出现这些术语,没有使用本质和出现,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本质,从而区分显现(existere,或实存)和出现(existence),就像区分在先的和在后的一样,在先之物比在后之物更普遍。无限和永恒这两个术语适用于神性存在;而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出现,全能和全在则通过这两者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出现,这些将按顺序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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