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4.(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我们在前一章和前面多处已经说明,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这光汲取智慧。此外,我们在前面多处还说明,爱或意愿也能被提升,只要它热爱那些属于天堂之光或属于智慧的事物。然而,爱或意愿无法通过作为目的的任何名誉、荣耀或利益而被如此提升,只能通过对功用的一种爱,因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而被提升。
由于唯独主出于天堂赐下这种爱,并且当人避恶如罪时,主就会赐下它,所以爱或意愿能通过这些方法被提升,没有这些方法则不能。但爱或意愿被提升到天堂之热,而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当两者都被提升时,两者的一个婚姻就会在那里进行,该婚姻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为它是天上的爱与智慧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爱若热爱其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是它的配偶,也会被提升。智慧之爱,也就是适合人类理解力的真正的爱,就是来自主的对邻之爱。这和世上的光、热是一样的。光有热无热都可存在;光在冬天是没有热的,在夏天是有热的;当热和光共存时,万物就会繁衍生息。人里面的光若对应于冬天的光,就是没有爱的智慧;若对应于夏天的光,就是有爱的智慧。
IX.一个重生的人与天堂天使交流,一个没有重生的人与地狱灵交流
607.每个人都要么与天堂天使,要么与地狱灵交流,或联系在一起,因为他生来就是为了变得属灵,而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的人有某种结合。《天堂与地狱》一书已经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在两个世界,即自然界和灵界。但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结合,因为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时,他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和灵人处于属灵状态。由于属世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的区别,他们看不见彼此。在《婚姻之爱》(326-329节)所记载的记事中,我描述了这种区别的性质。由此清楚可知,他们的结合不是思维的结合,而是情感的结合,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这些情感没有处于理解力和由此产生的思维所在的光中,只处于意愿和它的爱之情感所在的热中。世人和天使并灵人通过爱之情感所产生的这种结合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它被切断,他们由此而彼此分开,那么世人会立刻晕倒,如果这种联系不恢复,他们不能再次结合起来,那么世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变得属灵,就像天使本身是属灵的一样,而是说,他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人里面有一个属灵人,就像思维在言语里面,意愿在行为里面一样,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所做的每一件事里面,正是人的灵驱使属世部分去做凡它所做的事。就其本身而言,属世部分是被动物,或死的力量;而属灵部分是主动物或活的力量;被动物或死的力量不能凭自己行动,必须由主动物或活的力量来驱动。
由于人不断与灵界居民交流,所以当他离开自然界时,他立刻被置于他的同类当中,他在世时就与他们联系在一起了。因此,死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似乎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与那些在其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相似的人交往;他承认这些人,就像世上的亲戚朋友承认自己人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去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收聚,归到自己人那里。由此可见,重生的人与天堂天使交流,未重生的人与地狱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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