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一)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从而成为最外层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
SS98.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8—11节)。祂通过这种方式甚至成为最外层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4)
“成了肉身”是指成了最外层上的圣言。当主变像时(马太福音17:2等; 马可福音9:2等; 路加福音9:28等),祂向门徒展示了祂作为最外层上的圣言是何性质。经上在那里说,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中显现;“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参看48节)。作为最外层上的圣言的主在约翰所写的启示录(1:13-16)中也有所描述,那里描述祂的一切都表示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最外在形式。之前主的确是圣言,但仅是最内层上的,因为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约翰福音1:1, 2)
但当圣言成了肉身时,主也就成了最外层上的圣言。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8, 11, 17; 2:8; 21:6; 22: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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