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48.从刚才所说的清楚看出,有三件事形成人里面的信仰,即:首先靠近主;其次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照这些真理生活。由于它们是彼此不同的三件事,所以可推知,它们是可以分离的。因为一个人可以靠近主,却只知道关于神和主的历史真理;一个人也可以从圣言中知道大量真理,却不照之生活。但在这三件事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件事而没有那件事的人里面,没有得救的信仰。当这三件事结合在一起时,得救的信仰才会产生,其品质取决于这种结合的性质。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育的种子,当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会化为尘土。但这三件事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在地里长成一棵树的种子,并且这树照着种子和土地的结合而结出果实。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生育的蛋;但它们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对那些将这三件事分离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煮熟的鱼或螃蟹的眼睛;但对那些将它们结合在一起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从晶状体直到瞳孔的葡萄膜,甚至通过它透明的眼睛。处于这种分离状态的信仰就像画在黑石上的一幅深色的图画;但当三者结合在一起时,信仰就像画在透明水晶上的一幅色彩艳丽的图画。当这三者分离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夜里旅行者手中的火把之光;而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明亮火把的光,当这火把移动时,它照亮每一步道路。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充满珍贵葡萄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没有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推移,它会逐渐变得黯淡并消失;而伴随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仰的本质;因此,真理怎样,信仰就怎样,或说真理的品质决定了信仰的品质;没有真理的信仰是不稳定的,或说是游荡的信仰;而拥有真理的信仰是固定的。此外,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在天堂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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