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5.还有必要认识到,整个人都体现在行为中;他的意愿和思维,或他的爱和信,也就是他的内层,在存在于行为或作为,也就是他的外层之前,是不完整的。因为这些后者是意愿和思维终止于其中的最外层,没有这种终止,它们就像居间物,仍没有任何实际存在,即还没有在人里面。思考并意愿,却没有行动,即便有能力或机会,就像火焰被密封在一个容器中而熄灭;也像种子被撒在沙土里,不能生长,从而连同其繁殖力一道灭亡。相反,思考、意愿并行出,就像火焰向周围散发热和光,或像土壤里的种子长成花草树木,并继续存活。谁都能看出,意愿却不行出来,即便有能力或机会,就不是在意愿;热爱良善却不行出来,即便有能力或机会,就不是在热爱,仅仅是在思考人的意愿和热爱;所以,这是孤立的思维,必将烟消云散。爱和意愿构成行为或作为的灵魂本身,在人所行的诚实和公正中形成自己的身体。这是人的属灵身体或灵体的唯一源头;也就是说,人的属灵身体或灵体唯独由他出于爱或意愿所行的事构成(参看463节)。一言以蔽之,人及其灵的一切事物都包含在他的行为或作为中。
注:内层事物依次流入外层事物,直到流入终端或最外层,在那里出现并恒久存在(634, 6451,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流入进来,还在最外层以特定秩序形成一个同步的整体(5897, 6451, 8603, 10099节)。这就是为何所有内层事物一起被保持在联系中,并稳固恒久(9828节)。行为或作为就是包含内层的最外层(10331节)。因此,照行为和作为得赏赐、受审判,就是照人的爱和信,或意愿和思维的一切事物得赏赐、受审判,因为这些就是包含在行为和作为中的内层(3147, 3934, 6073, 8911, 10331—10332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