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98

998.启16:13

998.启16:13.“我又看见从龙口、兽口中出来”表示来自那些处于唯信和来自属世人的对唯信的确认之人的思维、推理、宗教和教义。这从“口”、“龙”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推理、宗教和教义(参看AE 580, 782, 794节);“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参看AE 714-716, 737节);“兽”是指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唯信的人(参看AE 773节)。因为有两只兽,一只从海里上来,另一只从地里上来;“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由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所确认的唯信;“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从圣言的字义所确认的唯信,以及随之对圣言的歪曲。但此处所指的,是“从海里上来的兽”,也就是说,由推理所确认的信,因为经上说“从假先知口中出来”,“假先知”与“从地里上来的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即都表示由圣言所确认的唯信,因而来自被歪曲的真理的虚假教义。

这些和接下来的话描述了唯信的教义如何钝化,并几乎熄灭了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每个人都从主那里获得这种官能,只要来自邪恶的虚假不阻止流注,也不阻止从天堂所感知到的任何东西。因为一个人就像一个园子,它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接受光,却不接受热;而当它接受热时,就会开花并结出果实。因此,人都能接受光,也就是理解神性真理,无论他是善是恶;但他仍不能开花结果,也就是变得智慧,并做善行,除非他接受热,也就是说,接受爱之良善。

有许多人认为,有学问的人非常熟悉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所以比其他人更聪明和智慧;然而,他们只拥有与他们的属灵之热,也就是与他们的爱之良善相一致的聪明和智慧,或说,他们只在他们拥有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程度上拥有聪明和智慧,因为他们理解真理的官能只能在这个程度上被打开并具有生气;但这种官能可以说被自我之爱的邪恶掩盖和抹杀了。尽管如此,这些人仍拥有智力官能或理解力,无论怎样被掩盖和抹杀,我经常听到这一点被经历证明。有些灵人完全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从心里否认神性流入一切对真理的理解和一切对良善的意愿,也就是说,否认圣治,从而确认一切事物都是自然界和他们自己谨慎的结果。尽管当这些灵人自己思想真理时,他们可以说没有理解真理的官能;然而,当他们从别人那里听说,神性就是一切,属世之物相对来说只是匠人的一个工具时,他们理解得和那些教导这一神性真理的人,或那些已经确认这一神性真理的人一样清楚。不过,他们一把耳朵转过去,或说不再注意,就立刻陷入相反的东西中,不再理解这些真理,因为他们用他们所确认的虚假掩盖了这些真理,或说因所确认的虚假而使它们变得模糊。这清楚表明,所有人都拥有理解真理或接受来自天堂的光的官能;然而,他们只有通过自己的生活处于爱之良善,才能获得这种官能;就像一个园子,它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接受阳光,但只有同时接受太阳的热,如在春夏时节的情形,才能开花并结出果实。

(关于第六诫续)

人按着他所拥有的婚姻之爱的量和质而拥有聪明和智慧。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是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那里降下来的,就像结果从它的原因那里降下来,或像属世之物从它的属灵之物那里降下来一样;三层天堂的天使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获得其一切聪明和智慧;因为聪明和智慧只是对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和热的接受,也就是对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并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的接受;因此,这就是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天堂天使很明显地看出来。当这些天使与自己的配偶分离时,他们的确处于聪明,但不处于智慧;但当与自己的配偶在一起时,他们也处于智慧。让我感到惊奇的是,随着他们面向彼此,他们处于一种智慧的状态,因为在灵界,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是通过注视实现的。在那里,妻子是良善,丈夫或男人是真理;因此,真理怎样转向良善,就怎样变成活的。聪明和智慧不是指在推理真理和良善上的聪明才智,而是指看到并理解真理和良善的官能;人从主那里得到这种官能。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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