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96

996.“河水就干了

996.“河水就干了”表示虚假被移除了。这从“水”和“干了”的含义清楚可知:“水”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AE 518节),在此是指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这句话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干了”是指移除。此处描述了人在理性层方面的状态。人正是凭理性层而能看见并理解真理;他能看见真理到何等程度,来自邪恶的虚假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阻碍或反对。因为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有理解真理的能力(参看AE 874, 970节)。人之所以看不见真理,也不理解它们,是因为他热爱邪恶,邪恶带来虚假;然后,当真理陷入虚假时,真理就不能再出现在自己的光中,因为它被钝化、模糊、窒息和弃绝了。但在人的第一个年龄阶段,来自邪恶的虚假不会进入,从而不会阻碍或反对。不过,在他的第二和第三个年龄阶段,就是当他不再只出于记忆或从老师那里,而是出于自己的理解来思考时,它们就会进入。因为随着人的成长,有理解力在其中的理性层逐渐被打开。由此清楚可知,在此期间,虚假被移除了,然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就进入;除了虚假之外,人还在某种光中看见这些。但后来,这理性视觉被基于谬误和虚假的推理扭曲了,这些谬误和虚假由接下来所论述的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的“三个像青蛙一样的污灵”来表示。“幼发拉底河的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这句话的直接含义,或最近意义是,好可以从教会,就是神性真理所在的地方给予一个通道,龙、兽和假先知都渴望扭曲这些神性真理。因为幼发拉底河是迦南地那一边的一个边界,并把它与亚述隔开;“迦南地”表示教会,“亚述”表示理性层。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所以它也是纯真。纯真就是通过遵行主的诫命,渴望被祂,而不是被自己引领,因而像小孩子一样爱祂,如同爱自己的父亲。由于那爱就是纯真,所以它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天堂,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纯真。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纯真,所以婚姻伴侣之间的玩耍就像小孩子彼此的玩耍;他们在彼此相爱的程度上而是这样,这从所有人婚后头几天,就是当他们的爱模仿真正的婚姻之爱时的情形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婚姻之爱的纯真由使亚当和他的妻子不觉脸红的“赤身露体”来表示;因为婚姻伴侣之间丝毫没有淫荡,因而没有羞耻,就像小孩子赤身裸体在一起时一样。


诠释启示录 #950

950.“穿着洁白光

950.“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这从“细麻衣”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衣”是指真理,当论及主或圣言时,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被称为“洁白”,是因为它是真正的;它被称为“光明”,是因为它来自天堂里的光,这光闪闪发亮;因为天堂里的一切都因这光而闪闪发亮。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像光一样出现在天使眼前的东西,因为神性真理光照他们的理解力;光照天使理解力的东西就是他们眼前的光。这就是天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灵义上的圣言;而地上的神性真理是诸如字义上的那种圣言,其中有少数像天上的那种真正真理,但也有真理的表象;属世人只能接受真理的表象。尽管如此,真正的真理,就是诸如天上的那种真理,仍储存在真理的这些表象中;因为它们就是那包含在圣言灵义中的真理。这一切清楚表明,“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的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因神性真理,或来自其灵义的圣言而得以显现。

有许多原因使得圣言的灵义现在才被揭示。第一个原因是,基督教界的教会已经歪曲了圣言的一切字义,甚至到了天上的神性真理被摧毁,天堂由此关闭的地步。因此,为叫天堂可以打开,主乐意揭示圣言的灵义,诸如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就在这灵义中。因为人通过圣言与主结合,从而与天堂结合。当圣言被歪曲,甚至于它的真正真理被摧毁时,结合就会灭亡,人与天堂分离。因此,为叫他可以再次与天堂结合,诸如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被揭示;这一点已经被圣言的灵义(这神性真理就在灵义中)证实或确认。

第二个原因是,已经淹没并摧毁教会的虚假只有通过圣言中被打开的纯正真理才能被驱散。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并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若不凭真理本身,决不能被看到。因为只要真正的真理不出现,虚假和邪恶就看似在一种光中。他们从他们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以及照着那人面前的表象来解释和应用的字义所确认的东西中获得这光。但当真正的真理出现时,虚假和邪恶首先显现;因为在真正真理中的天堂之光驱散了虚假的幻光,并把它变成黑暗。

第三个原因是,启示录中的“圣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通过包含在圣言灵义中的圣言的神性真理而与天堂结合。因为圣言就是结合;但只有当人以像天使感知圣言那样的方式感知圣言时,结合才会实现。“细麻衣”表示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关于第一诫续)

“不可为自己造别神”包括不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因为一个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就是他的神。有两种爱是截然对立的,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神的爱,以及对世界的爱和对天堂的爱。爱自己的人爱他的自我;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他也爱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爱邪恶的人恨恶良善,因而恨恶神。爱自己胜于一切的人将其情感和思维浸没于身体,随之浸没于他的自我,他无法从这自我中被主提升。当一个人沉浸于身体和他的自我时,他就处于身体观念和纯粹的身体愉悦,因而在更高事物上处于幽暗。而被主提升的人处于光。不处于天堂之光的人就处于幽暗,因为他看不见神的任何东西,否认神,要么承认自然界,要么承认某个人或偶像为神,甚至渴望自己被尊崇为神。由此可知,爱自己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爱世界的人也一样,只是程度低一些;因为对世界的爱不可能像对自我的爱那样大;因此,世界由于自我并为了自我而被爱,因为它对自我是有用的。对自我的爱尤指出于纯粹喜欢统治、为了地位或显赫,而不是出于喜欢功用、为了公众利益而对统治他人的爱。而对世界的爱尤指出于纯粹喜欢占有、为了财富,而不是出于喜欢它们所产生的功用、为了由此而来的良善而对占有世俗财物的爱。这些爱都是永无止境的,只要得着机会,就会无休止地向前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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