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6.“河水就干了”表示虚假被移除了。这从“水”和“干了”的含义清楚可知:“水”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AE 518节),在此是指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这句话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干了”是指移除。此处描述了人在理性层方面的状态。人正是凭理性层而能看见并理解真理;他能看见真理到何等程度,来自邪恶的虚假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阻碍或反对。因为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有理解真理的能力(参看AE 874, 970节)。人之所以看不见真理,也不理解它们,是因为他热爱邪恶,邪恶带来虚假;然后,当真理陷入虚假时,真理就不能再出现在自己的光中,因为它被钝化、模糊、窒息和弃绝了。但在人的第一个年龄阶段,来自邪恶的虚假不会进入,从而不会阻碍或反对。不过,在他的第二和第三个年龄阶段,就是当他不再只出于记忆或从老师那里,而是出于自己的理解来思考时,它们就会进入。因为随着人的成长,有理解力在其中的理性层逐渐被打开。由此清楚可知,在此期间,虚假被移除了,然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就进入;除了虚假之外,人还在某种光中看见这些。但后来,这理性视觉被基于谬误和虚假的推理扭曲了,这些谬误和虚假由接下来所论述的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的“三个像青蛙一样的污灵”来表示。“幼发拉底河的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这句话的直接含义,或最近意义是,好可以从教会,就是神性真理所在的地方给予一个通道,龙、兽和假先知都渴望扭曲这些神性真理。因为幼发拉底河是迦南地那一边的一个边界,并把它与亚述隔开;“迦南地”表示教会,“亚述”表示理性层。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所以它也是纯真。纯真就是通过遵行主的诫命,渴望被祂,而不是被自己引领,因而像小孩子一样爱祂,如同爱自己的父亲。由于那爱就是纯真,所以它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天堂,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纯真。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纯真,所以婚姻伴侣之间的玩耍就像小孩子彼此的玩耍;他们在彼此相爱的程度上而是这样,这从所有人婚后头几天,就是当他们的爱模仿真正的婚姻之爱时的情形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婚姻之爱的纯真由使亚当和他的妻子不觉脸红的“赤身露体”来表示;因为婚姻伴侣之间丝毫没有淫荡,因而没有羞耻,就像小孩子赤身裸体在一起时一样。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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