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96

996.“河水就干了

996.“河水就干了”表示虚假被移除了。这从“水”和“干了”的含义清楚可知:“水”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AE 518节),在此是指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这句话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干了”是指移除。此处描述了人在理性层方面的状态。人正是凭理性层而能看见并理解真理;他能看见真理到何等程度,来自邪恶的虚假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阻碍或反对。因为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有理解真理的能力(参看AE 874, 970节)。人之所以看不见真理,也不理解它们,是因为他热爱邪恶,邪恶带来虚假;然后,当真理陷入虚假时,真理就不能再出现在自己的光中,因为它被钝化、模糊、窒息和弃绝了。但在人的第一个年龄阶段,来自邪恶的虚假不会进入,从而不会阻碍或反对。不过,在他的第二和第三个年龄阶段,就是当他不再只出于记忆或从老师那里,而是出于自己的理解来思考时,它们就会进入。因为随着人的成长,有理解力在其中的理性层逐渐被打开。由此清楚可知,在此期间,虚假被移除了,然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就进入;除了虚假之外,人还在某种光中看见这些。但后来,这理性视觉被基于谬误和虚假的推理扭曲了,这些谬误和虚假由接下来所论述的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的“三个像青蛙一样的污灵”来表示。“幼发拉底河的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这句话的直接含义,或最近意义是,好可以从教会,就是神性真理所在的地方给予一个通道,龙、兽和假先知都渴望扭曲这些神性真理。因为幼发拉底河是迦南地那一边的一个边界,并把它与亚述隔开;“迦南地”表示教会,“亚述”表示理性层。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所以它也是纯真。纯真就是通过遵行主的诫命,渴望被祂,而不是被自己引领,因而像小孩子一样爱祂,如同爱自己的父亲。由于那爱就是纯真,所以它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天堂,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纯真。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纯真,所以婚姻伴侣之间的玩耍就像小孩子彼此的玩耍;他们在彼此相爱的程度上而是这样,这从所有人婚后头几天,就是当他们的爱模仿真正的婚姻之爱时的情形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婚姻之爱的纯真由使亚当和他的妻子不觉脸红的“赤身露体”来表示;因为婚姻伴侣之间丝毫没有淫荡,因而没有羞耻,就像小孩子赤身裸体在一起时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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