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5.启16:12.“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表示在理性事物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幼发拉底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面经常所说的;“幼发拉底河”是指理性层(对此,参看AE 569节),它凭人从理性层所拥有的聪明而被称为“大河”,因为“河”表示聪明(参看AE 518节)。属世人的一切聪明都来自他的理性层,因为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它因是媒介,故首先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并把它传到属世层。由此可推知,在被称为属灵人的属灵心智能被打开,然后流注通过它进入属世心智之前,理性层必须先得到培育;这是通过系属世和道德真理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圣言的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完成的。理性心智通过这些从下面被打开。不过,一旦属灵心智被打开,流注由此发生,理性心智就从上面被打开;这样,理性层就作为一个媒介提供一个通道;然后,包含知识或科学和认知的属世心智通过这个通道而从属于属灵心智,进而从属于天堂和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来自主。其原因在于,它是从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爱,因而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良善来自主,真理在天堂和教会中。由此可推知,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对主之爱。这就是为何除了只承认主,也就是承认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的人外,没有人能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愉悦,快乐,祝福和喜悦。靠近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父,或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圣灵,认为这些不在主里面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婚姻之爱。
纯正的婚姻尤其存在于第三层天堂,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唯独承认祂是神,并遵行祂的诫命。对他们来说,遵行诫命就是爱主。对他们来说,主的诫命就是真理,他们以真理来接受主。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有结合;事实上,他们在主里面,因为他们处于良善,主也在他们里面,因为主在真理里面。这就是天上的婚姻,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该婚姻降下来。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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