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3.“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这从“悔改”和“他们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过一种不同的生活;“他们的作为”是指来自虚假的邪恶。因为那些将信与作为分离的人出于虚假作恶,他们声称,作为因来自人而不是良善,并且是寻求功德的,因而必不与信结合,而信是属灵的,并使人称义。一个人出于一个虚假原则不能做任何善事,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当人照主的诫命生活时,情况就不同了;主的诫命是,必须放弃邪恶,必须实行良善。因此,“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本身包含如此多无法形容的快乐,这些快乐既无法数算,也无法描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爱是所有属天和属灵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为人通过这爱变成爱;事实上,婚姻伴侣都出于它而爱着对方,如同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或代表性地如同主爱天堂和教会。这爱只有通过婚姻才能存在;在婚姻中,男人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当一个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种爱时,他也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从而处于对一切良善的爱和对一切真理的爱。因为从一个作为爱的人中只能发出各种爱;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它因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故也是天堂所有快乐和喜悦的基础,因为一切快乐和喜悦都来自爱。由此可知,天堂的喜乐在秩序和程度上从婚姻之爱中获得它们的起源和原因。
从婚姻的幸福可以推断出通奸的不幸,即: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地狱之爱本质上不是爱,而是恨;因此,各种仇恨,包括反对神和邻舍的仇恨,以及总体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仇恨,都从通奸之爱中喷涌而出;因此,各种不幸都与它有关,因为如前所述,人由于通奸而成为一个地狱的形式,由于对通奸的爱而成为一个魔鬼的形像。一切快乐和幸福都从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中增长,甚至直到至内层天堂的快乐和幸福;在通奸之爱掌权的婚姻中,一切不快乐和不幸福都可怕地增长,甚至直到最低层的地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6节)。
552.启9:7.“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当人变得感官化时,他就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那样来推理。这从“蝗虫”和“预备出战的马”的含义清楚可知:“蝗虫”是指通过来自地狱的虚假而变得感官化的教会之人(对此,参看AE 543节);“预备出战的马”是指推理,在此是指好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推理),因为经上说,它们“好像”马。“马”表示理解(参看AE 355, 364节),一切理解都属于真理。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争战,所以“预备出战的马”表示推理,在此表示好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推理),属灵的争战通过推理发生。接下来直到9:12,论述的是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即他在理解力和意愿方面的品质;他由“蝗虫”,以及它们的各种表象来描述。因为在灵界,人的一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都由地上的各种走兽,以及飞鸟来代表,它们以对应的形式呈现于视野。那里根据走兽所来自的灵人的情感来代表的走兽看似我们世界上的走兽,但有时具有连续的变化和多样性,接近由不同的走兽构成的形式;此外,它们头上和身体也披挂和装饰着各种装饰物或象征物。我经常看见这些事物,那些被代表之人的情感和倾向的品质由此向我显明。由于在灵界,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由走兽和飞鸟来代表,所以在圣言中,“走兽和飞鸟”具有相似的含义。
前面(AE 543节)说明,“蝗虫”代表,因而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此处以蝗虫的各种形式和各种装饰描述了这些人具有何种品质,如:它们就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以及其它各种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是诸如存在于灵界的那类代表,对应于来自邪恶的虚假和感官人的说服力。然而,若没有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能知道感官人及其说服力的品质。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感官人之所以就像出于对真理的理解那样推理,是因为他处于这样的说服之中: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只要他处于这种说服,就不能理性、理智地看到任何事物;相反,凡他说服自己所相信的,他都认为是最高理性和最卓越理解的标志。因为他的理性和理智都关闭了,他由此对他所思考和谈论的那些东西处于一种说服性信仰。感官人推理起来又敏锐又快捷,因为他的思维如此接近他的言语,以至于几乎就在其中,还因为他将一切聪明都置于仅出于记忆谈论(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95—196, 5700, 10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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