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1.启16:11.“又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和“天上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当论及神时,是指歪曲圣言,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天上的神”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无论在此处还是在别处,这就是“天上的神”的含义,因为整个天堂由这神性构成。这就是为何天使被称为“神”,又为何他们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也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又为何此处“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属世的婚姻之爱是从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中降下来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爱是属灵的。因此,这属灵元素就在对婚姻的属世之爱里面,就像原因在结果里面。所以对结果子的爱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存在,也就是说,良善通过真理而来,真理则来自良善;对生育后代的爱就从这爱中降下来,对生育后代的爱里面有一切快乐和愉悦。另一方面,属世的通奸之爱从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中存在,对邪恶与虚假的爱是属灵的;因此,这属灵元素在对通奸的属世之爱里面,就像原因在结果里面。所以对结果子的爱就从通过爱所表达的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中存在,也就是说,邪恶通过虚假而来,虚假来自邪恶。对以通奸生育后代的爱就从这爱中降下来,对以通奸生育后代的爱里面有一切快乐和愉悦。
对生育后代的爱里面有一切快乐和愉悦,是因为在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一切快乐、愉悦、祝福和幸福自创造以来就一起被带入努力中,因而被带入产生功用的行为中;这些喜乐按一种上升层级照着功用的良善和杰出而增长,直到永远。这清楚表明为何生育后代的快乐如此之大,超越其它一切快乐。它超越其它一切快乐,是因为它的功用,也就是人类的繁衍、因而天堂的繁衍超越其它一切功用。
通奸的快乐和愉悦也由此而来;但由于通过通奸繁衍对应于邪恶通过虚假的产生,和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所以这种快乐或愉悦逐渐减少,并变得可恶,直到最后变得令人厌恶和恶心。由于如前所述,婚姻之爱的快乐是一种天堂的快乐,通奸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所以通奸的快乐来自某种不洁之火,只要这火持续下去,它就仿造对良善的爱之快乐;但它本身是对邪恶的爱之快乐,这快乐本质上是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的快乐。由于这就是它的起源,所以一个奸夫和一个奸妇之间没有爱,只有仇恨的爱;这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外在能结合,但内在不能结合。因为这爱外在是火热的,但内在是冰冷的;因此,很短的时间之后,这火或热情就会熄灭,继而冷淡,这冷淡要么是因性无能,要么是因厌恶,如对某种肮脏东西的厌恶。
我还被恩准看到那爱的本质。它是这样一种爱:它里面或内层是致命的仇恨,而它表面却看似由燃烧的粪堆和腐烂发臭的物质产生的火。随着这火及其快乐烧尽,相互交谈和互动的生活逐渐停止,并引起仇恨,或说仇恨便出来了,首先表现为蔑视,然后表现为厌恶,后来表现为弃绝,最终表现为辱骂和打架。令人惊奇的是,他们虽彼此仇恨,却能时不时地聚到一起,然后感觉仇恨的快乐就像爱的快乐;但这种快乐源于肉体的刺激。
在地狱里的人中间,在仇恨、因而作恶中的快乐是何品质既无法描述,也无法令人相信。作恶是他们内心的喜乐,他们将这种喜乐称为他们的天堂。他们作恶的快乐从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和报复中获得其一切品质;因此,他们因被致命和魔鬼般的仇恨煽动而向天堂发怒,尤其向那些来自天堂并敬拜主的人发怒。因为他们拼命地想要杀死他们,并因不能毁灭他们的身体而渴望毁灭他们的灵魂。因此,正是仇恨的快乐在末端变成一团火,并被注入欲望的肉体,就在那一刻变成通奸的快乐;那时隐藏着仇恨的灵魂退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地狱被称为通奸,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通奸者极其无情、野蛮和残忍。这就是如今的地狱婚姻。
由于通奸外在火热,内在冷淡,因而内在不像在婚姻中那样产生外在,相反它们互相敌对,所以如果女人有渴望,男人就会感觉冷漠或性无能,如果女人主动要求,更是如此。因为那时冷淡的内在变成努力,流入外在的火热并熄灭了它,从而把它当作不合适的东西而弃之。此外,也点燃这种不洁之火的侵犯欲望或说强奸欲望那时都消亡了。
1164.“哭泣悲哀”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悲伤。这从“哭泣”和“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泣”是指灵魂的悲伤;“悲哀”是指内心的悲伤。灵魂的悲伤与内心的悲伤之间的区别就像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区别,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论及属于信的真理,“内心”论及属于爱的良善。这就是为何出于灵魂和内心这种说法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它们也像人的意愿与理解力,以及肺呼吸与心跳那样不同。由于圣言里面有一种婚姻,就像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或信与爱的婚姻,或理解力与意愿的婚姻,所以此处“哭泣悲哀”也是如此,“哭泣”是出于灵魂的悲伤,“悲哀”是出于内心的悲伤。
(续)
为叫人可以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他必须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地狱,也就是抵制邪恶。他若不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就仍留在地狱中,地狱则在他里面,他永远不会与它分离。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和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此外,经历教导我们,事实就是这样。邪恶要么通过惩罚,试探和由此产生的厌恶,要么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从人那里被移除。对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惩罚被移除;对那些即将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试探和由此产生的厌恶被移除;对重生之人来说,邪恶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被移除。经历如下:当一个没有被改造的人或一个恶人受到惩罚时,如地狱里所发生的情形,他被保持在惩罚中,不会被释放,直到看到他自己不意愿邪恶;他就这样被迫移除邪恶。如果这种惩罚没有延伸到意图和意愿,他就会继续留在他的邪恶中。然而,甚至那时邪恶也没有被根除,因为他没有强迫自己。邪恶仍留在里面,并且当恐惧消失时,邪恶就会返回。对那些即将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试探被移除,试探不是惩罚,而是争战。这种人不是被迫抵制邪恶,而是他们自己强迫自己,并祈求主,由此从他们所抵制的邪恶中被释放出来。后来,他们停止邪恶,不是出于对惩罚的任何恐惧而停止,而是出于对邪恶的厌恶而停止;最终,对邪恶的这种厌恶就成了他们的抵制。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没有试探,也没有争战,而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使邪恶离他们远远的;因为他们完全与地狱,也就是邪恶的源头分离,并与主结合。
与邪恶分离,并远离邪恶,无非是与地狱社群分离,并远离这些社群。主能使祂所愿意的任何人与地狱社群,也就是邪恶分离,并远离它们,能将任何人转到天堂社群,从而转向良善;但这种变化只能维持几个小时,之后,邪恶就会返回。我经常看到这种情况发生,发现恶人仍和以前一样邪恶。在整个灵界,人不通过貌似出于自己的争战或抵制就能远离邪恶,或人不唯独靠主如此远离的例子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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